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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税法 下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下载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税法 下](https://www.shukui.net/cover/18/31949951.jpg)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译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
- ISBN:9787567803831
- 出版时间:2016
- 标注页数:1069页
- 文件大小:59MB
- 文件页数:596页
- 主题词:税法-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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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省级销售税法和规则530
《2011年信德省服务销售税法》530
第一章 概述530
1.简称、范围及生效日期530
2.定义530
3.应税服务:543
4.经济活动:543
5.应税服务的价值:543
6.公开市场价格:544
7.在一段时间内提供服务:544
第二章 征税范围545
8.税款的范围:545
9.有责任纳税的人545
10.豁免:545
11.修改附表的权力:545
12.税率变动的影响:545
13.特别程序和代扣税款规定545
14.转授对特定服务征收、管理和执行销售税的权力:545
15.调整:546
第三章 应税服务的缴税和收税547
16.收取超额销售税:547
17.付款时间、方式和办法:547
18.未缴税情形下登记人承担连带责任:547
19.销售应税活动或转让所有权:547
20.死者的遗产:547
21.破产产业:547
22.私营公司或商业企业的纳税责任:547
23.税额评定:548
第四章 登记549
24.登记:549
24A.自愿登记:549
24B.强制登记:549
25.吊销登记:549
25A.注销登记:550
第五章 簿记和审计程序551
26.记录:551
27.记录和文件留存及制定:551
28.审计程序:551
29.专项审计小组的审计:552
第六章 纳税申报表554
30.纳税申报表:554
31.特别纳税申报表:554
32.最终纳税申报表:554
33.视为已做出申报:554
第七章 委任官员及其权力555
34.委任机构:555
35.权力:555
36.权力的分配:555
37.特别法官:555
38.特别法官审理有关罪行:556
39.《1898年刑事诉讼法》的适用(1898年第五号):556
40.特别法官的专属管辖:556
41.开庭地点:556
42.可提出起诉的人:556
第八章 罪行及处罚557
43.罪行及处罚:557
44.欠税附加费:560
45.豁免罚款和欠税附加费:560
46.就罪行而准以罚款代替起诉:560
47.追收未征或短征的税款:560
48.根据本法传唤人员提供调查的证据和文件的权力:560
49.逮捕和起诉的权力:561
50.发生逮捕后须遵守的程序:561
51.获授权官员有权进入营业场所和获取库存、账目和记录:562
52.出示文件和提供信息的义务:562
53.凭令搜查:563
54.委派信德省税务局官员进入营业场所:563
55.信德省税务局税务专员修正命令:563
56.税务局修正命令:563
第九章 上诉565
57.上诉:565
58.上诉程序:565
59.上诉决定:565
60.上诉审裁处的委任:566
61.向上诉审裁处上诉:567
62.上诉审裁处处理上诉:567
63.移送高等法院:568
64.在上诉待决期间缴存核定销售税款:568
65.非诉讼纠纷解决:569
65A.569
第十章 追讨欠款570
66.追讨欠税:570
第十一章 代理人、代表和电子中介571
67.代理人:571
68.代理人的责任与义务:571
69.登记人为其代理人的行为负责:572
70.授权代表出庭:572
71.委任电子中介:572
第十二章 一般行政573
72.制定规则的权力:573
73.电算化系统:573
74.解决困难:573
75.命令和决定的送达:573
76.纠正文书上的错误:574
77.签发税务文件的副本:574
78.发布命令、指示和指令的权力:574
79.信德省税务局官员遵从命令:574
第十三章 其他事项575
80.时效期间的计算:575
81.时限的宽恕:575
82.禁止诉讼、起诉和其他法律程序:575
83.废除和保留:575
附表一592
附表二592
《2011年信德省服务销售税规则》592
第一章 概述592
1.简称、适用范围及生效日期592
2.定义592
第二章 登记和取消登记593
3.申请593
4.登记要求593
5.申请登记593
6.登记的自动批准593
7.登记详情变动594
8.转移登记594
9.取消登记594
10.暂时吊销和取消登记594
第三章 提交纳税申报表595
11.适用性595
12.提交纳税申报表595
13.以电子形式提交纳税申报表595
14.缴税时间和方式596
15.注明电算化国家身份识别卡的编号596
16.应提交扫描件596
17.修改后的纳税申报表596
第四章 电子中介597
18.适用性597
19.电子中介的指定597
20.撤销指定597
第五章 进项税调整及已付税款598
21.申请598
22.进项税的确定598
22A.未许可的进项税调整598
23.借记及贷记通知单600
第五A章 退税602
23A.申请602
23B.不容许退税602
23C.退税处罚的金额要求602
23D.退税申请的审查与处理602
23E.退税申请的认可与缴纳602
23F.申索人的责任603
23G.退税申请的批准后审计603
23H.对不可接纳的申请采取的行动603
第六章 服务销售税征收流程604
24.适用性604
25.登记604
26.销售税的征收604
27.销售税申报表备案和销售税计提604
28.纳税责任的确定604
29.记账及开具发票604
第一节605
30.银行、金融机构融资合作社、盈利分享、股本参与、租赁公司、外汇经销商、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或给予资金及资产管理服务等管理服务的公司及其他从事任何此等服务的人提供或给予的服务的销售税征收流程605
第二节606
31.保险1或再保险公司销售税征收流程606
第三节607
32.货运代理商缴纳销售税的流程607
第四节607
33.向广告代理商征收销售税的流程607
第五节608
34.电视、广播、有线电视闭路电视、网络、互联网、广告牌、路标、数位板、电线杆、横幅、车辆等上发布的广告608
第五A节608
34A.赞助服务征收、收取及缴纳销售税流程608
第六节609
35.电信服务销售税征收流程609
第七节610
36.特许服务及知识产权服务纳税特别流程610
第八节611
37.报关代理、清关代理及船具商611
38.装卸工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11
40A.机场运营商及码头运营商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12
40B.机场地面服务提供商或机场服务提供商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12
40C.船舶管理服务613
40D.外汇公司、外汇交易商及外币兑换店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13
41.证券经纪人、商品经纪人或期货经纪商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14
41A.承销商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14
41B.受托代购商及佣金代理人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15
41C.拍卖商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15
第九节615
42.酒店、汽车旅馆、招待所、俱乐部和餐厅、婚礼大堂及草坪场地、酒席承办商等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15
第十节618
42A.房地产开发商及营销商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18
42B.建筑服务纳税特别流程618
42BB.预拌混凝土服务纳税特别流程619
42BBB.不动产租赁服务收付税流程621
第十一节621
42C.美容院、美容中心、纤体中心、按摩中心、足疗中心等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21
第十二节622
42D.安全机构提供或给予的服务622
第十三节622
42E.劳务及人力供应服务销售税收付流程622
第十四节623
42F.执业律师与顾问、会计师与审计师及税务顾问销售税收付流程623
42G.从事城际道路或管道或通道运输货物或与之有关的服务的人或运输机构提供或给予的服务销售税收付流程623
第十五节625
42H.提供收费代生产或加工服务的税款收付流程625
第七章 纳税人的授权代表626
43.纳税人的授权代表人626
44.取消资格626
第八章 专项审计627
45.适用范围627
46.专项审计627
47.专项审计的范围627
48.审计报告形式627
49.处罚627
第九章 非诉讼纠纷解决628
50.申请628
51.申请非诉讼纠纷解决628
52.委任非诉讼纠纷解决委员会628
53.税务局的工作628
54.税务局的建议628
55.税务局复议628
56.税务局的决定628
第十章 上诉与联盟事宜630
57.向税务专员上诉(上诉)630
58.向上诉审裁处上诉630
59.移送高等法院630
第十一章 其他条款631
60.通信服务631
《2014年信德省销售税特别程序(预扣)规则》634
1.简称、适用范围及生效日期634
2.定义634
3.扣缴义务人的责任635
5.其他条款的应用637
6.对扣缴义务人制定的格式637
7.废除637
《2012年信德省税务局(奖励)规则》640
1.简称、范围和生效日期640
2.定义640
3.奖励范围和支付640
4.奖励审批机关640
5.举报人的登记和特权640
6.奖励案件的处理640
8.发布程序、指导方针和指示的权力641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法》644
第一章 概述644
1.简称、范围和生效日期644
2.定义644
3.应税服务648
4.运用税源地原则和在某些情况下逆向收费648
5.附表二的修订648
6.经济活动649
7.应税服务的价值649
8.公开市场价格649
9.在一段时间内提供服务650
第二章 征税范围651
10.征税范围及相关事宜651
11.有责任纳税的人651
12.豁免651
13.税率变动的影响651
14.特别程序和代扣税款规定651
15.转授对特定服务收税、管理和执行征税的权力652
16.调整652
第三章 应税服务的缴税和收税653
17.收税超额653
18.付款时间、方式和办法653
19.未缴税情形下登记人承担连带责任653
20.应税活动的出售或所有权转让653
21.死者的遗产653
22.破产产业654
23.私营公司或商业企业的纳税责任654
24.税额评定654
第四章 登记655
25.登记655
26.自愿登记655
27.强制登记655
28.暂停吊销登记655
29.取消登记656
29A.恢复登记656
第五章 簿记和审计程序657
30.开具税务发票657
31.记录657
32.保留和出示记录和文件657
33.审计程序658
34.特许会计师或成本会计师的专项审计658
第六章 纳税申报表660
35.纳税申报表660
36.特别纳税申报表660
37.最后纳税申报表660
38.视为已做出申报660
第七章 委任官员及其权力661
39.委任官员661
40.权力661
41.权力的分配661
42.特别法官662
43.审理有关罪行662
44.《1898年刑事诉讼法》的适用662
45.特别法官的专属管辖权662
46.开庭地点662
47.可提出起诉的人662
第八章 罪行及罚款663
48.罪行及罚款663
49.欠税附加费665
50.豁免罚款和欠税附加费665
51.就罪行而准以罚款代替起诉665
52.追收未征或短征的税款665
53.传唤有关人员提供证据和出示文件的权力666
54.逮捕和起诉的权力666
55.发生逮捕后须遵守的程序666
56.获授权官员有权接触营业场所、库存、账目和记录667
57.出示文件和提供信息的义务668
58.凭令搜查668
59.委派官员进入营业场所668
60.裁定权668
61.税务专员修正命令669
62.税务局修正命令669
63.上诉669
64.上诉程序670
第九章 上诉671
65.上诉决定671
66.向上诉审裁处上诉671
67.上诉审裁处处理上诉671
68.在上诉待决期间缴存核定税款672
69.非诉讼纠纷解决672
第十章 追讨欠款674
70.追讨欠税674
第十一章 代理人、代表和电子中介675
71.代理人675
72.代理人的责任与义务675
73.登记人为其代理人的行为负责676
74.授权代表出庭676
75.委任电子中介676
第十二章 一般行政677
76.制定规则的权力677
77.电算化系统677
78.命令和决定的送达677
79.纠正文书上的错误678
80.签发税务文件的副本678
81.发布命令、指示和指令的权力678
82.税务局官员遵从命令678
第十三章 杂项679
83.时效期间的计算679
84.时限的宽恕679
85.禁止诉讼、起诉和其他法律程序679
86.解决困难679
87.废除和保留679
88.促进税收文化的奖励计划679
89.对举报人的奖励679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登记及取消登记)规则》679
第一章 概述679
1.简称和生效日期698
第二章 登记699
2.登记要求699
3.申请登记699
4.登记神圣不可侵犯699
第三章 取消登记700
5.取消登记700
6.暂时吊销和取消登记700
7.恢复被取消的登记700
8.发票的处理700
9.未解除的纳税责任700
第四章 杂项701
10.注册的自动批准701
11.注册细节变动701
12.注册的转移701
13.错误的强制性注册的处理701
14.注册业务或经济活动的出售701
15.无注册或注销费701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提交申报表)》704
第一章 序言704
1.短标题和开始704
第二章 申报表的提交705
2.申报表的提交705
3.申报表的手动提交705
4.申报表的电子提交705
5.电子提交步骤705
6.电子提交的完成705
7.申报表的电子提交706
8.CPR中的修改706
9.电子提交的确认706
10.用户ID和密码的安全性706
11.税款支付706
12.进项税发票或单据的证明706
第三章 申报表的修改707
13.修改的申报表707
14.对申报表修改的批准707
15.申报表的替换707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税务调整)规则》707
第一章 概述707
1.简称和生效日期710
第二章 税务调整711
2.确定进项税711
3.不征税或免税服务无抵免711
4.未许可的进项税调整711
5.特定货物不享受税收抵免712
6.特定情形下完全禁止调整712
7.调整程度712
第三章 贷记单与借记单713
8.贷记单与借记单713
9.未登记的接收方713
10.补充税务发票713
11.撤销税务发票713
第四章 应税服务的出口714
12.服务出口714
13.免税出口714
14.退税714
15.退税记录714
16.退税预审714
17.未或许可的退税714
18.退税报告714
19.说明714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特别条款)规则》714
第一章 概述714
1.简称和生效日期716
第二章 金融服务717
2.征税范围717
3.登记717
4.计税价值717
5.不开发票717
6.记录717
7.年度审计报告717
第三章 保险718
8.征税范围718
9.税费核算月718
10.合同撤销718
11.记录718
12.年度审计报告718
第四章 运输代理人719
13.征税范围719
14.计税价值719
15.口岸通关719
16.月度报表719
第五章 广告720
17.征税范围720
18.电视及广播广告720
19.计税价值720
20.有线电视运营商的责任720
21.开具发票720
22.账目设立720
23.纳税720
24.季度报表720
第六章 电信722
25.服务范围722
26.征税范围722
27.税费支付722
28.税费调整722
29.报表报送722
第七章 海关通关724
A节 报关经纪人(报关代理)724
30.征税范围724
31.计税价值724
32.引用登记号724
33.税单权利724
B节 船舶供应商724
34.服务价值724
35.可补偿费用724
36.商品费用724
第八章 装卸工725
37.征税范围725
38.计税价值725
第九章 证券经纪业务726
39.征税范围726
40.服务范围726
41.自我投资726
第十章 酒店、俱乐部及酒席承办商727
42.征税范围727
43.对俱乐部服务的估值727
44.申报表提交727
45.菜单727
46.开发票727
第十一章 快递服务728
47.征税范围728
48.省级快递服务728
49.服务活动的区域化728
50.快递服务网点728
51.共同装货人服务728
52.其他企业提供的服务728
53.税费减免728
54.其他设施服务的提供728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服务729
55.登记与电子注册729
56.纳税729
57.特定情形下的特许经营服务估值729
58.纳税核验729
59.由银行扣减及支付税费729
60.避免双重征税730
61.禁止调整或扣减730
62.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责任730
63.拖欠税款处理730
64.获取记录730
第十三章 餐馆服务731
65.登记与电子注册731
66.征税范围731
67.餐馆服务估值731
68.菜单731
69.开发票731
70.餐馆的责任731
71.申报表提交732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电算化系统)规则》732
第一章 概述732
1.简称和生效日期734
第二章 系统安全735
2.用户的责任735
3.商业信息保护735
4.登记人之间交换信息735
5.协会组织获取信息735
第三章 访问系统736
6.授权736
7.唯一用户标识符736
8.访问电算化系统736
9.用户的责任736
10.撤销授权736
11.传输记录736
12.审查记录736
第四章 电子中介737
13.电子中介的指定737
14.撤销指定737
15.联邦税务局电子中介的授权737
第五章 电子发票738
16.电子发票系统使用738
17.电子发票的实时传输738
20.采购发票的电子处理738
21.发票的有效性738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授权代表)规则》738
第一章 概述738
1.简称和生效日期740
第二章 授权代表741
2.或授权代表纳税人的人741
3.取消资格741
4.委任授权代表的程序741
5.职业责任742
6.取消资格的权力742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审计)规则》744
第一章 概述744
1.简称和生效日期744
第二章 部门审计745
2.税务局官员进行审计745
3.审计对象选择745
4.审计范围745
5.便利纳税人745
6.审计报告的编制745
第三章 专项审计747
7.专项审计747
8.专项审计范围747
9.审计报告形式专项审计员应按其职权范围规定的形式提交审计报告747
10.罚金747
第四章 其他748
11.审计前书面材料审查748
12.违反情况报告748
13.审计期间主动纳税748
14.审计转为调查748
15.审计后续活动748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判决与上诉)规则》748
第一章 概述748
1.简称和生效日期750
第二章 原判决751
2.述因通知751
3.引用法律条款751
4.述因通知汇集751
5.归类判决751
6.自然正义原则751
7.休庭751
8.赦免751
9.记录、证据审查751
10.电子判决751
11.判决的准司法性质751
12.罚金的基本原理751
13.判决命令审判官员应发布一项自述命令,其中包括:751
13.简易审判752
第三章 第一次上述审判753
14.第一次上述表格753
15.上诉书确认754
16.上诉审判754
17.同意暂时中止754
第四章 向上诉审裁处提起上诉并提交高级法院755
18.向上述审裁处提起上诉755
19.提交给上述审裁处的上诉书755
20.提交高级法院的上诉书756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非诉讼纠纷解决)规则》756
第一章 概述756
1.简称和生效日期760
第二章 非诉讼纠纷解决761
2.申请非诉讼纠纷解决761
3.非诉讼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委任761
4.委员会的工作761
5.委员会的建议761
6.委员会复议761
7.建议的一致性761
8.建议的依据761
9.自然正义原则762
10.费用补偿762
11.税务局的决定762
12.记录保存762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追缴)规则》764
第一章 概述764
1.简称和生效日期764
第二章 一般规定765
2.上诉期间放弃追缴765
3.暂缓期不追缴765
4.追缴申报欠款或未缴款项765
5.移送官员765
6.追缴官员的任命765
7.出具证书765
第三章 追缴官员采取的措施766
8.设立登记簿766
9.法定措施766
10.要求信息的权力766
11.争议解决766
第四章 财产查封767
12.发出通知767
13.财产查封767
14.查封的合理性767
15.编制清单767
16.私人让与无效767
17.共享财产767
18.受法院或公职人员监管的财产767
19.查封通知的送达767
20.查封的公告767
21.免于查封的财产767
第五章 出售动产768
22.出售动产768
23.可流通票据及公司股份768
第六章 出售不动产769
24.出售公告769
25.公告内容769
26.进行公告的方式769
27.拖欠税款人无可出售权益时撤销出售769
28.确认出售769
29.出售证书769
30.购买者的所有权769
31.违规行为不会导致出售无效,但任何受害人可起诉769
32.禁止官员出价或购买770
33.禁止在节假日进行出售770
第七章 其他771
34.出售收益的处置771
35.追缴官员的联合行动771
36.拖欠税款人死亡的程序771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扣缴)规则》774
1.简称和生效日期774
2.定义774
3.适用性774
4.扣缴义务人的责任774
5.对登记服务供应商的扣缴774
6.对未登记人的扣减774
7.广告服务的税费扣除775
8.程序775
9.报表备案776
10.信息或数据提供776
11.预扣税证书776
12.登记人的责任776
13.扣缴销售税款项的缴存777
14.未能支付扣缴或扣除的税款777
15.其他规定的适用777
16.积极纳税人名单777
17.废除和保留777
《2012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定义)规则》780
第一章 概述780
1.简称和生效日期780
第二章 一般规定781
2.定义的目的781
3.定义的相关性781
4.定义的处理781
4A.纳入特定服务781
5.法定定义781
第三章 特别服务的定义782
6.广告782
7.广告代理782
8.广告空间或时间销售782
9.代理人782
10.受害人782
11.航空旅行代理人782
12.飞机运营商782
13.建筑师782
14.资产782
15.资产管理服务782
16.拍卖商服务782
17.授权汽车服务站782
18.自动取款机服务782
19.银行业务782
20.银行公司782
21.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782
22.美容院782
23.广播服务782
24.经纪业务783
25.业务辅助服务783
26.业务展览服务783
27.业务支持服务783
28.有线电视运营商783
28A.呼叫中心783
28B.汽车经销商783
28C.洗车及类似服务站783
29.酒席承办商783
30.货物搬运服务783
31.清洁服务784
32.俱乐部784
33.商业培训或辅导784
34.商业或工业施工784
35.咨询工程784
36.会议服务784
37.快递服务784
38.信用评级机构784
39.疏浚784
40.干洗服务785
41.架设、调试或安装785
42.活动管理服务785
43.时装设计785
43A.时装设计师785
44.金融机构785
45.就货物的进出口保险或银行服务独立或者与前述服务供应商合作或安排提供保险或担外汇经销商785
46.期货合同经纪服务785
47.特许经营785
48.货运代理785
48A.熏蒸消毒服务785
49.道路货物运输786
50.健身俱乐部及健身中心786
51.租赁786
52.保险786
53.承保人786
54.室内设计师786
55.网吧786
56.知识产权服务786
57.网络电话786
57A.劳务供应服务786
57B.洗衣店及干洗店786
57C.维修或清洁服务786
58.管理顾问786
59.互惠基金786
60.人力资源招聘机构786
61.市场调研机构786
62.结婚礼堂786
63.邮寄目录编制及邮寄787
64.管理、养护或维修服务787
65.盈利分享及盈利分享公司787
66.股本参与787
67.非银行金融公司787
68.网络信息和数据库访问或检索服务787
69.包装787
70.临时棚舍及天棚服务787
71.执业特许会计师787
72.执业成本会计师787
73.执业公司秘书788
73.制作公司788
73B.节目788
73C.节目制作人788
74.摄影服务788
75.口岸运营商788
76.后付费电信服务788
77.预付费电信服务788
77A.不动产交易商788
77B.房地产788
78.公共关系服务788
79.铁路旅行代理人788
80.追偿代理788
81.房地产中介788
82.房地产顾问788
82A.招聘代理788
83.发行注册人789
84.汽车租赁运营商789
85.住宅综合建筑789
86.科技咨询789
87.安全机构789
88.服务供应商789
88A.股票过户代理人789
89.场地整理789
90.赞助789
91.股票过户代理人789
92.货运代理789
93.航运公司789
94.船舶管理789
95.船代理790
96.录音服务790
97.储存及仓储服务790
98.矿物勘察开采790
99.勘测与制图790
99A.调查员790
100.伊斯兰保险790
101.技术测试与分析790
102.技术检验与认定790
102A.技术、科学及工程咨询790
103.电视广播节目制作服务790
104.码头营运商790
105.旅行社服务790
106.电信服务791
107.管道运输791
108.旅行代理服务791
109.承销商791
110.联合信托791
111.录像带制作791
第四章 其他定义792
112.裁决机关792
113.协议792
114.财产查封官员792
115.银行792
116.税务专员办公室792
117.电算化支付收据792
118.拖欠税款人792
119.缴款通知单792
120.电子申报管理员792
121.电子数据交换792
122.电子销售税申报表表格792
123.执行792
124.政府税金792
125.动产792
126.零申报表792
127.PRAL792
128.享有特权的组织792
129.享有特权的人792
130.处理官员793
131.接管人793
132.追缴官员793
133.互惠793
134.移送官员793
135.剩余进项税793
136.股份793
137.证明文件793
138.纳税人793
139.传输793
140.唯一用户标识符793
《2014年旁遮普省服务销售税(执行)规则》796
1.简称和生效日期796
2.定义796
3.经营场所信息796
4.视察经营场所796
5.获取记录796
6.查封经营场所796
7.解除场所查封797
8.篡改封条等情况下的程序797
9.拘留和逮捕797
10.与商会的协作797
《2013年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服务销售税法》800
第一部分800
第一章 概述800
1.简称、范围及生效日期800
2.定义800
第二部分805
第一章 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税务局805
3.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税务局的设立805
4.部门805
5.税务局的职权805
6.税务局可征收费用、地方税或手续费806
7.会议806
8.程序的有效性806
9.属于税务局的房产及资产806
10.数据库806
第二章 政策制定理事会808
11.政策制定理事会808
第三章 预算与账目809
12.基金809
13.预算与账目809
14.审计809
第四章 税务局的员工雇佣810
15.人力资源管理810
16.全体职员810
17.公务员810
18.免罚810
第三部分811
第一章 服务销售税811
19.应税服务811
20.运用税源地原则和在某些情况下逆向收费811
21.附表二修正811
22.经济活动811
23.应税服务的价值812
24.公开市场价格812
25.在一段时间内提供服务813
第二章 征税范围814
26.征税范围及相关事项814
27.有责任纳税的人814
28.豁免814
29.税率变动的影响814
30.特殊程序和代扣税款规定814
31.转授对特定服务征收、管理和执行销售税的权力815
32.调整815
第三章 应税服务的缴税和收税816
33.收税超额816
34.付款时间、方式和办法816
35.未交纳税款时登记人的共同连带责任816
36.应税活动的出售或所有权转让816
37.死者的遗产816
38.破产产业816
39.私营公司或商业企业的纳税责任817
40.税额评定817
第四章 登记818
41.登记818
42.自愿登记(1)进行经济活动,但无须登记的人可随时申请自愿登记818
43.强制登记818
44.登记申请818
45.暂时吊销登记819
46.取消登记819
第五章 簿记和审计程序820
47.开具税务发票820
48.记录820
49.保留和出示记录和文件820
50.审计程序821
51.特许会计师或成本会计师进行的特殊审计821
第六章 纳税申报表823
52.纳税申报表823
53.特别纳税申报表823
54.最后纳税申报表823
55.视为已做出申报823
第七章 官员委任及其权限824
56.官员委任824
57.特别法官824
58.审理有关罪行824
59.《1898年刑事诉讼法》的适用824
60.特别法官的专属管辖权825
61.开庭地点825
62.可进行起诉人员825
63.向高等法院上诉825
第八章 罪行及处罚826
64.罪行及处罚826
65.欠税附加费828
66.豁免罚款和欠税附加费828
67.就罪行而准以罚款代替起诉828
68.追收未征或短征的税款829
69.传唤人员提供证据和文件的权力829
70.逮捕和起诉的权力829
71.逮捕某人时应遵循的程序829
72.获授权官员有权进入营业场所和获取库存、账目和记录830
73.出示文件和提供信息的义务831
74.凭令搜查831
75.委派官员进入营业场所831
76.裁定权831
77.收税员修正命令832
78.税务局修正命令832
第九章 上诉833
79.上诉833
80.上诉程序833
81.上诉决定833
第十章 上诉审裁处835
82.上诉审裁处835
83.上诉审裁处的行为规则835
84.向上诉审裁处提起上诉835
85.上诉审裁处处理上诉835
86.向高等法院移送836
第十一章 追讨欠款837
87.追讨欠税837
88.在上诉待决期间缴存核定税款837
89.非诉讼纠纷解决837
90.代理人838
91.代理人的责任与义务838
92.授权代表出庭839
93.委任电子中介839
第四部分840
94.基础设施特殊维护和建设税征收840
第五部分841
第一章 一般行政841
95.电算化系统841
96.命令和决定的送达841
97.签发税务文件的副本842
98.时效期间的计算842
99.时限的宽恕842
100.纠正文书上的错误842
101.征收税款的缴存842
102.研究和开发842
103.年度报告842
104.税务局官员遵从命令842
105.呈请书842
第二章 其他事项843
106.政府指令843
107.政府的授权843
108.税务局的授权843
109.发布命令、指示和指令的权力843
110.协助税务局843
111.禁止诉讼、起诉和其他法律程序843
112.本法高于其他法律843
113.制订规则的权力843
114.制订规章的权力843
115.解决困难843
116.效力的连续性843
117.废除和保留844
附表一858
附表二858
《2015年俾路支省服务销售税法》858
第一章 概述858
1.简称、适用范围和生效日期858
2.定义858
3.应税服务861
4.运用税源地原则和在某些情况下逆向收费862
5.附表二的修订862
6.经济活动862
7.应税服务的价值862
8.公开市场价格863
9.一段时间内提供的服务863
第二章 征税范围864
10.征税范围及所有相关事项864
11.有责任纳税的人864
12.豁免864
13.税率变动的影响864
14.特别程序和代扣税款规定864
15.转授对特定服务收税、管理和执行征税的权力865
16.调整865
第三章 应税服务的缴税和收税866
17.收税超额866
18.付款时间、方式和办法866
19.未缴税情形下登记人承担连带责任866
20.应税活动的出售或所有权转让866
21.死者的遗产866
22.破产产业866
23.私营公司或商业企业的纳税责任867
24.税额评定867
第四章 登记868
25.登记868
26.自愿登记868
27.强制登记868
28.暂时吊销登记868
29.取消登记869
第五章 簿记和审计程序870
30.开具税务发票870
31.记录870
32.保留和出示记录和文件870
33.审计程序871
34.特许会计师或成本会计师进行的专项审计871
第六章 纳税申报表872
35.纳税申报表872
36.特别纳税申报表872
37.最后纳税申报表872
38.视为已做出申报872
第七章 委任官员及其权力873
39.委任官员873
40.权力873
41.权力的分配873
42.特别法官874
43.审理有关罪行874
44.《1898年刑事诉讼法》的适用874
45.特别法官的专属管辖权874
46.开庭地点874
47.可进行起诉人员874
第八章 罪行及处罚875
48.罪行及处罚875
49.欠税附加费877
50.豁免罚款和欠税附加费877
51.就罪行而准以罚款代替起诉877
52.追收未征或短征的税款877
53.传唤有关人员提供证据和出示文件的权力878
54.逮捕和起诉的权力878
55.发生逮捕后须遵守的程序878
56.获授权官员有权进入营业场所和获取库存、账目和记录879
57.编制文件和提供信息的义务880
58.凭令搜查880
59.委派官员进入营业场所880
60.裁定权880
61.税务专员修正命令881
62.税务局修正命令881
第九章 上诉和移送882
63.上诉882
64.上诉程序882
65.上诉决定882
66.上诉审裁处883
67.向上诉审裁处上诉883
68.上诉审裁处处理上诉884
69.向高等法院移送884
70.在上诉待决期间缴存核定税款884
71.非诉讼纠纷解决884
第十章 追讨欠款886
72.追讨欠税886
第十一章 代理人、代表和电子中介887
73.代理人887
74.代理人的责任与义务887
75.登记人为其代理人的行为负责888
76.授权代表出庭888
77.委任电子中介888
第十二章 一般行政889
78.制定规则的权力889
79.电算化系统889
80.命令和决定的送达889
81.纠正文书上的错误890
82.签发税务文件的副本890
83.发布命令、指示和指令的权力890
84.税务局官员遵从命令890
第十三章 其他事项891
85.时效期间的计算891
86.时限的宽恕891
87.禁止诉讼、起诉和其他法律程序891
88.解决困难891
89.废除和保留891
附表一908
附表二908
《2001年伊斯兰堡首都直辖区(服务税)法令》908
1.简称、范围和生效日期:简称、范围及生效日期908
2.释义908
3.征税范围908
附表916
联邦消费税及杂项916
《2005年联邦消费税法》916
第一章 概述916
1.简称、范围及生效日期916
2.定义916
第二章 征收、收取和缴纳税项919
3.附表一指明的应征收税项919
4.提交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等919
5.零税率和退税等920
6.调整消费税920
7.《1990年销售税法》条文的适用920
8.欠税附加费921
9.私营公司或商业企业的纳税责任,或出售企业所有权涉及的纳税责任921
10.适用价值和税率921
11.超额收税等921
12.厘定税收方面的价值922
13.登记922
14.追讨未缴税项、误退税项或欠税等922
14A.少缴的金额可予追讨923
15.《1969年海关法》(1969年第四号)对联邦消费税的适用923
16.豁免923
17.记录923
18.发票924
第三章 罪行及处罚925
19.罪行、罚款、罚金及相关事宜925
20.委任特别法官审理有关罪行926
21.特别法官审理有关罪行926
21A.上诉反对特别法官的命令927
22.逮捕和起诉的权力927
23.传唤有关人员提供证据和出示文件的权力928
24.须协助税务局官员的人员928
第四章 搜查、逮捕和扣押929
25.如何进行搜查和逮捕929
26.扣押的权力929
27.没收香烟或饮料929
28.发还被扣押运输工具的权力929
第五章 权力、判决与上诉930
29.任命联邦消费税官员及转授权力930
30.运用下属人员的权力931
32.可选择缴纳罚金,避免没收运输工具931
33.向税务专员(上诉)931
34.向上诉审裁处上诉931
34A.向高等法院移送931
35.税务局或税务专员下达某些命令的权力932
36.纠正命令中的错误的权力932
37.在上诉待决期间缴存催缴的税项或征收的罚款932
38.非诉讼纠纷解决932
39.排除副本所需时间933
第六章 补充规定934
40.税务局订立规则的权力934
41.禁止诉讼、限制诉讼和其他法律程序934
42.遵守税务局的命令、指令和指示934
42A.提述有关当局934
42B.税务局选择接受审计之人934
42C.对税务局官员和人员的奖励934
42D.奖励举报人934
43.消除困难及放宽时限等935
43A.发出联邦消费税文件的副本935
44.退税935
44A.延迟退款935
45.查阅记录和委派消费税人员等935
45A.以电子或其他手段监控或跟踪937
46.审计937
47.送达通知及其他文件937
47A.信息交流协议937
47B.公务人员披露信息937
48.废除937
附表一946
附表二946
附表三946
《2005年联邦消费税规则》946
第一章 概述946
1.简称、适用范围及生效日期946
2.定义946
第二章 登记及相关事宜948
3.登记申请948
3A.未能登记948
4.登记详情发生变动948
5.转移登记948
6.与登记有关的其他事宜949
第三章 评税与收税950
7.纳税责任950
8.除非在一年内提出申请,否则误收或误缴的税项不予退还950
9.不得推迟纳税950
10.假期不计欠税附加费950
第四章 发票和税项调整951
11.发票编号951
12.计算机生成的发票951
13.支持调整的证据951
14.调整的分摊951
14A.贷记通知单和借记通知单951
第五章 货物制造及搬运952
15.营业场所和设备申报952
16.储存应税货物952
17.记录应税货物生产、清关和结余的日常账目952
18.备存记录和账目等的方式952
19.在未备存适当记录和账目的情况下厘定税项952
20.销毁应税货物953
21.存放在登记经营场所的应税货物丢失或毁坏,收税员有权放弃征税953
22.销毁和减免情况记录953
第六章 烟草及烟草制品954
23.工厂收取未完税的未制成烟草954
24.制造和处置应税烟草制品954
24B.香烟的最低零售价格954
25.香烟涉及的消费税印花954
26.就香烟附贴丝带954
27.消费税印花和丝带的支出或成本954
28.进口香烟954
29.违反规定时没收香烟954
30.处置被没收的香烟954
31.印制尼古丁和焦油含量等954
第七章 出口退税和退还税项955
32.出口货物的已缴税项退税955
33.利用应税货物制造的出口货物退税955
34.批准drawback退税或退款的金额权限956
35.在某些情况下为支持退税申请须额外提供文件956
36.在油料产品出售予外交官和外交使团的情况下退税956
37.在油料产品用于总统、总理和省长的公务车和飞机的情况下退税956
38.进口油料产品的待遇956
39.拒绝退税或出口退税申请956
第八章 关于应税服务的特别程序957
40.关于保险公司的特别程序957
40A.对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公司提供的服务收取消费税的特别程序957
41.货运代理人缴纳联邦消费税的特别程序957
41A.对飞机运营商就旅客在巴基斯坦国内航空旅行及从巴基斯坦前往国外的国际航空旅行提供的服务收取消费税的特别程序958
42.关于广告代理商的特别程序959
43.对电信服务收取联邦消费税的特别程序960
43A.就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特许费、技术费或特许权使用费缴纳联邦消费税的特别程序961
43B.关于港口运营商和码头运营商提供进口相关服务的特别程序962
43C.关于股票经纪人提供服务的特别程序962
第九章 纳税和提交月度纳税申报表963
44.纳税963
45.银行收取税项963
46.向银行支付服务费963
47.提交月度纳税申报表964
第十章 上诉及相关事宜965
48.向收税员(上诉)上诉的程序965
49.向上诉审裁处上诉965
50.上诉审裁处的命令965
51.上诉审裁处的程序966
52.上诉费用的支付966
第十一章 非诉讼纠纷解决967
53.申请非诉讼纠纷解决967
54.委任非诉讼纠纷解决委员会967
55.纠纷解决委员会的运作967
56.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建议967
57.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复议967
58.税务局的决定968
59.非诉讼纠纷解决的案件记录968
第十二章 追讨欠税969
60.追讨欠税969
61.分期支付欠款969
第十三章 进入、搜查、扣押、调查及没收970
62.获授权官员有权自由接触经营场所、存货、账目和记录970
63.获授权官员的权力970
64.进入和搜查的权力970
65.通知970
66.没收和处置货物970
67.扣押机械装置970
第十四章 审计971
68.审计971
69.审计范围971
70.改正记录中的真正错误971
71.在审计期间进行库存盘点971
72.组合单位的审计971
73.审计期971
第十五章 杂项972
74.授权、转授和行使权力972
75.登记人的代理人972
76.安装和使用任何指定的装置或设备等972
77.关于应税货物内容物的纠纷972
78.时间和期间的延长972
79.发出补充指示的权力972
80.废除972
第十六章 烟草绿叶脱粒(GLT)单位备存记录和联邦消费税纳税规则972
81.释义与适用范围973
82.开具税务发票973
83.绿叶脱粒单位的月度纳税申报表973
84.绿叶脱粒单位的申报973
85.自营绿叶脱粒单位的香烟制造厂973
86.单一月度纳税申报表973
2005年联邦消费税申报表电子报送规则976
1.简称、适用范围及生效日期976
2.定义976
3.从NIFT取得数字证书976
4.报送联邦消费税电子申报表976
5.杂项977
2006年关税、消费税和销售税上诉审裁处(程序)规则977
1.简称和生效日期980
2.定义980
3.审裁庭开庭980
4.审裁庭之间的工作分配980
5.司法常务官的权力和职能981
6.办公时间和假期982
7.审裁处语言982
8.上诉程序982
9.上诉的提交日期982
10.上诉答辩人982
11.上诉备忘录的内容982
12.随上诉备忘录一并提交的文件982
13.向答辩人告知提起上诉一事983
14.提交宣誓书983
15.在上诉中可能提出的理由983
16.退还上诉人的备忘录等983
17.授权代表出庭983
18.预先提供副本983
19.上诉听证会的日期及地点984
20.编制听证会的审讯案件表984
21.审理上诉984
22.受屈人死亡后继续进行法律程序984
23.答辩人可根据判其败诉的理由,支持命令984
24.审裁处将案件发回重审984
25.向审裁处出示额外证据984
26.上诉延期985
27.法律程序不向公众开放985
28.命令须经签署并注明日期985
29.向当事人传达命令985
30.提交和处理暂缓执行呈请的程序985
31.向审裁庭送交高等法院的判决书副本985
32.复印费的收费标准985
33.记录查阅费985
34.记录整理985
35.记录保存985
36.销毁记录的方式985
37.记录销毁事实986
38.审裁处的印章986
39.通知须由司法常务官签署986
40.审裁庭成员审查审裁处的记录986
附表一992
《2007年联邦税务局法》992
1.简称、范围及生效日期992
2.定义992
3.成立联邦税务局992
4.税务局的权力和职能993
5.人力资源管理994
6.成立政策税务局994
7.向主席提交陈述书995
8.税务局转授职能和权力995
9.程序的有效性995
10.联邦政府的指示995
11.税务局的预算和账目995
12.年度报告995
13.免罚995
44.创建和维护数据库的权力995
15.效力的连续性995
16.归属于税务局的财产和资产等996
17.联邦税务局重建后中央税务局雇员服务等的连续性996
18.提述中央税务局996
19.税务局可收取任何费用996
20.本法高于其他法律996
21.制定规则的权力996
22.制定条例的权力996
23.废除和保留996
24.解决困难997
《2007年联邦税务局规则》1000
1.简称及生效日期1000
2.定义1000
3.税务局的权力、职能及事务1000
4.税务局及成员行使权力及履行职能的命令和决定须在秘书或成员签名的情况下予以通知1000
5.在联邦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按照该等规则发出的命令或做出的行为须为联邦税务局的命令或行为(视具体情况而定)1000
6.废除1000
《2010年信德省税务局法》1002
1.简称、范围和生效日期1002
2.定义1002
3.信德省税务局的设立1002
4.税务局的职权1003
5.人力资源管理1003
6.顾问委员会的构成1004
7.向局长提交呈请书1004
8.税务局授予职权1004
9.程序的有效性1004
10.政府的指示1004
10-A.所有政府部门、自治机构和政府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应在税务局官员行使本法项下的职权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1004
11.税务局的预算和账目1004
12.年度报告1005
13.免罚1005
14.创建和维护数据库的权力1005
15.归属于税务局的财产和资产1005
16.税务局可收取任何费用1005
17.本法高于其他法律1005
18.制订规则的权力1005
19.制定法规的权力1005
20.解决困难1005
《2012年旁遮普省税务局法》1008
第一章 概述1008
1.简称、范围和生效日期1008
2.定义1008
第二章 旁遮普税务局1010
3.税务局1010
4.秘书1010
5.税务局的职权1010
6.人力资源管理1011
7.会议1011
8.程序的有效性1011
9.数据库1011
10.属于税务局的房产及资产1012
11.税务局可征收费用或手续费1012
第三章 咨询委员会1013
12.咨询委员会1013
第四章 税收管理1014
13.纳税人登记1014
14.评税、征税和退税1014
第五章 财务规定1015
15.基金1015
16.预算与账目1015
17.审计1015
第六章 上诉和移送1016
18.上诉审裁处1016
19.上诉1016
20.向高等法院移送1016
第七章 其他1017
21.全体职员1017
22.政府的授权1017
23.政府指令1017
24.税务局的授权1017
25.年度报告1017
26.公务员1017
27.免罚1017
28.呈请书1017
29.调查的权力1017
30.协助税务局1017
31.部门1017
32.本法高于其他法律1018
34.法规1018
35.解决困难1018
《2000年联邦税收监察专员法令》1020
1.简称、范围及生效日期1020
2.定义1020
3.联邦税收监察专员的委任1021
4.联邦税务监察专员任期1021
5.联邦税收监察专员不得为谋利担任任何其他行政职务1021
6.联邦税收监察专员的任职和报酬规定1021
7.联邦税收监察专员代理人员1022
8.工作人员的任职规定1022
9.联邦税收监察专员的管辖权、职能和权力1022
10.程序和证据1022
11.执行建议1023
12.蔑视建议1023
13.联邦税收专员提交审理1023
14.联邦税收监察专员的权力1023
15.进入和搜查经营场所的权力1024
16.对蔑视行为享有惩罚的权力1024
17.监察组1025
18.常务或咨询委员会1025
19.权力的授予1025
20.顾问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委任1025
21.临时公务员的授权1025
22.费用和补偿判决和退款金额1025
23.对联邦税收监察专员的意见和建议1025
24.业务处理1026
25.宣誓书要求1026
26.奖励和报酬1026
27.联邦税收监察专员和工作人员是公务员1026
28.年度和其他报告1026
29.禁止管辖1026
30.豁免1026
31.总统移交事项1026
32.向总统提交呈请书1027
33.非正式纠纷解决1027
34.法律程序文件送达1027
35.从联邦统一基金支付费用1027
36.制订规则的权力1027
37.本法令凌驾于其他法规的效力1027
38.消除困难1027
《2001年联邦税收监察专员投诉调查与处理条例》1027
第一章 标题和定义1027
1.简称和生效日期1030
2.定义1030
第二章 投诉登记程序1031
3.提交投诉1031
4.司法常务官进行审查1031
5.在初步阶段接受和拒绝投诉1031
6.提交投诉予监察专员和个人听证会1032
7.对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投诉1032
8.及时对投诉进行初步审理1032
第三章 投诉处理官员应遵循的投诉处理程序1034
9.将投诉案件委托给投诉处理官员1034
10.投诉案件审查1034
11.税务司/部门/机构/税收员工的回复1034
12.税务司主要官员名单1034
13.税务司对申诉人指控的回复1034
14.答辩1034
15.进一步调查1034
16.案件听证1035
17.检查1035
18.征用记录1035
19.访问税务司1035
20.通知申诉人1035
21.案件移交1035
22.案卷保存1035
第四章 投诉处置程序1037
23.调查结束1037
24.监察专员的调查结果1037
25.调查结果的实施1037
26.特别报告1038
27.蔑视建议项下的程序1038
28.总统命令的传达1038
第五章 其他事项1039
29.月度进展报告1039
30.通知1039
31.文件在档案室的保存1039
32.总统或其他部门等的移送1040
《2006年统一奖励规则》1042
1.简称和生效时间1042
2.接受奖励的资格1042
3.接受奖励的权利1042
4.奖励幅度1042
5.奖励批准部门1043
6.共同基金池(CPF)1043
7.告密者的登记1043
8.案件的处理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