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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业务指南](https://www.shukui.net/cover/23/30234253.jpg)
- 付仲主编 著
- 出版社: 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
- ISBN:7806776532
- 出版时间:2004
- 标注页数:686页
- 文件大小:29MB
- 文件页数:718页
- 主题词:企业-所得税-税法-法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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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第一编 基本法规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37号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3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94)财法字 第3号6
第二编 税政规定19
1.概述19
1.1 纳税人19
1.1.1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判定标准19
1.1.2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范19
1.1.3 特殊行业、企业集团作为纳税人的规定20
1.1.4 特殊情况下纳税人的认定22
1.2 征税对象及范围24
1.3 税率27
1.3.1 法定税率27
1.3.2 照顾性税率27
1.3.3 地区性税率28
1.3.3.1 经济特区税率28
1.3.3.2 浦东新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区、苏州工业园区税率29
1.3.3.3 特定经济开放区税率30
1.3.3.4 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税率31
1.3.4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税率31
1.3.5 确定适用税率的其他问题32
1.3.5.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所得的适用税率32
1.3.5.2 预征和清缴的适用税率32
1.3.5.3 不同税率地区的成员企业汇总纳税时的适用税率32
1.3.5.4 税务部门查出以前年度所得的适用税率33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4
2.1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规定34
2.1.1 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和计算方法34
2.1.2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34
2.2 收入总额的确定35
2.2.1 收入总额的范围35
2.2.1.1 生产、经营收入35
2.2.1.2 财产转让收入35
2.2.1.3 利息收入35
2.2.1.4 租赁收入36
2.2.1.5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6
2.2.1.6 股息收入36
2.2.1.7 其他收入36
2.2.2 计入收入总额的一些具体项目36
2.2.2.1 减免或返还流转税款的处理36
2.2.2.2 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的处理37
2.2.2.3 自产自用产品的处理39
2.2.2.4 接受捐赠的处理39
2.2.2.5 折扣销售、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处理40
2.2.2.6 坏账损失收回的处理41
2.2.2.7 纳税人向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的处理41
2.2.2.8 逾期未返还包装物押金的处理42
2.2.2.9 保险无赔款优待的处理42
2.2.2.10 除国债外的其他债券利息收入的处理43
2.2.2.11 从事股票、国债、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的处理43
2.2.2.12 买卖基金单位和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收入的处理43
2.2.2.13 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存款利息的处理44
2.2.2.14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处理44
2.2.2.15 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收入的处理44
2.2.2.16 拆迁收入的处理45
2.2.2.17 供水设施增容费的处理46
2.2.2.18 使用人防工程从事经营活动取得所得的处理46
2.2.2.19 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的处理46
2.2.2.20 其他收入的处理46
2.2.3 不计入收入总额的一些具体项目48
2.2.3.1 出口退税款的处理48
2.2.3.2 国债利息的处理48
2.2.3.3 上交财政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益的处理49
2.2.3.4 基金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理49
2.2.3.5 收入时间的确认问题49
2.2.4 确定收入的其他问题50
2.3 税前扣除项目51
2.3.1 税前扣除遵循的原则51
2.3.2 成本52
2.3.3 费用53
2.3.4 税金54
2.3.5 损失54
2.3.5.1 流动资产损失55
2.3.5.2 固定资产损失55
2.3.5.3 无形资产损失56
2.3.5.4 坏账损失56
2.3.5.5 对外投资损失57
2.3.5.6 有关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核管理58
2.3.6 准予税前扣除的一些具体项目61
2.3.6.1 保险费用、专项基金61
2.3.6.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3
2.3.6.3 劳动保护支出64
2.3.6.4 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64
2.3.6.5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65
2.3.6.6 资助科研开发费用73
2.3.6.7 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75
2.3.6.8 佣金75
2.3.6.9 会员费、行业会费75
2.3.6.10 经济补偿金76
2.3.6.11 汇兑损益77
2.3.6.12 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80
2.3.6.13 固定资产修理(装修)支出80
2.3.6.14 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扣除问题81
2.3.6.15 住房公积金、补贴83
2.3.6.16 计入存货成本的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4
2.3.6.17 应付未付费用84
2.3.7 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税前扣除的项目85
2.3.7.1 工资薪金85
2.3.7.1.1 计税工资范围85
2.3.7.1.2 计税工资人员基数86
2.3.7.1.3 不同性质企业工资的列支方法87
2.3.7.1.3.1 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87
2.3.7.1.3.2 实行计税工资标准的企业90
2.3.7.1.3.3 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规定90
2.3.7.1.3.4 律师事务所税前工资的扣除规定91
2.3.7.1.3.5 软件开发企业工资的扣除规定92
2.3.7.1.3.6 饮食服务企业工资的扣除规定93
2.3.7.1.4 不同时期的计税工资标准93
2.3.7.1.4.1 1995年12月31日前计税工资标准93
2.3.7.1.4.2 1996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计税工资标准94
2.3.7.1.4.3 2000年1月1日后计税工资标准95
2.3.7.2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96
2.3.7.3 业务招待费97
2.3.7.3.1 1999年12月31日前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97
2.3.7.3.2 2000年1月1日后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98
2.3.7.4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99
2.3.7.5 借款利息101
2.3.7.6 租赁费104
2.3.7.7 公益救济性捐赠105
2.3.7.7.1 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解释105
2.3.7.7.2 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比例和计算106
2.3.7.7.3 限额列支的捐赠支出107
2.3.7.7.3.1 向第67届男子、第9届女子世界举重锦标赛集资委员会的捐赠107
2.3.7.7.3.2 向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107
2.3.7.7.3.3 向洪涝灾害地区的捐赠110
2.3.7.7.3.4 向联合国儿童基金组织的捐赠111
2.3.7.7.3.5 向九运会的捐赠111
2.3.7.7.3.6 向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捐赠111
2.3.7.7.3.7 向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捐赠111
2.3.7.7.3.8 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的捐赠112
2.3.7.7.3.9 向光华科技基金会的捐赠112
2.3.7.7.3.10 向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的捐赠112
2.3.7.7.3.11 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捐赠113
2.3.7.7.3.12 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的捐赠113
2.3.7.7.3.13 向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捐赠113
2.3.7.7.3.14 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捐赠113
2.3.7.7.3.15 向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捐赠114
2.3.7.7.3.16 向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捐赠114
2.3.7.7.3.17 向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捐赠114
2.3.7.7.3.18 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捐赠115
2.3.7.7.3.19 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115
2.3.7.7.3.20 向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的捐赠116
2.3.7.7.3.21 向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的捐赠116
2.3.7.7.4 全额列支的捐赠支出116
2.3.7.7.4.1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116
2.3.7.7.4.2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117
2.3.7.7.4.3 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119
2.3.7.7.4.4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119
2.3.7.7.4.5 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捐赠119
2.3.7.7.4.6 向第29届奥运会的捐赠120
2.3.7.7.4.7 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的捐赠120
2.3.7.7.4.8 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121
2.3.7.7.5 对外捐赠的财务处理121
2.3.7.8 总机构管理费122
2.3.7.8.1 总机构管理费的税前扣除122
2.3.7.8.2 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范围和条件123
2.3.7.8.3 总机构管理费的核定124
2.3.7.8.4 总机构管理费的申报和审批125
2.3.7.9 行政管理费和其他管理费129
2.3.7.10 发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132
2.3.7.11 律师事务所发生的与取得业务收入有关的变动费用132
2.4 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132
2.4.1 资本性支出132
2.4.2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133
2.4.3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133
2.4.4 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133
2.4.5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和超出扣除标准.范围的公益、救济性捐赠134
2.4.6 各种赞助支出134
2.4.7 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各种准备金134
2.4.8 担保人承担归还的与自身应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本息136
2.4.9 年度内应计未计的扣除项目136
2.4.10 已出售或出租住房的折旧费用、维修费及出售职工住房的损失137
2.4.11 粮食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137
2.4.12 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超过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借款费用138
2.4.1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支出138
2.4.14 为投资者或雇员投保的人寿保险、个人财产险、基本保障外的补充保险138
2.4.15 承包费139
2.4.16 超过或高于扣除范围和标准的部分139
2.4.17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140
2.5 亏损弥补140
2.5.1 年度亏损的确认140
2.5.2 弥补亏损年限和范围142
2.5.3 弥补亏损的方法143
2.5.4 不得弥补亏损的规定143
2.5.5 亏损弥补的审批144
2.5.6 几种特殊情况的亏损弥补处理145
2.5.6.1 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单位)的亏损弥补145
2.5.6.2 企业发生亏损,分回的投资收益的处理146
2.5.6.3 企业境内外业务的亏损弥补147
2.5.6.4 企业免税所得的亏损弥补147
2.5.6.5 承包企业的亏损弥补147
2.6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48
2.6.1 关联企业的认定148
2.6.2 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原则148
2.6.3 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调整范围和调整期限149
2.6.4 税务机关对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应纳税额调整的方法150
2.7 境外所得150
2.7.1 境外所得的计算150
2.7.2 境外所得税的抵扣150
2.7.3 应纳税额的计算152
2.8 清算所得153
2.8.1 清算所得的概念153
2.8.2 清算所得的计算153
3.资产的税务处理154
3.1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154
3.1.1 固定资产的认定和分类154
3.1.2 固定资产的计价154
3.1.2.1 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154
3.1.2.2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调整155
3.1.3 固定资产折旧155
3.1.3.1 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55
3.1.3.2 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56
3.1.3.3 计提折旧方法156
3.1.3.4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157
3.1.3.5 加速折旧的规定160
3.1.4 固定资产的转让162
3.1.5 固定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162
3.1.6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62
3.2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163
3.2.1 无形资产的概念163
3.2.2 无形资产的计价163
3.2.3 无形资产的摊销163
3.3 存货的税务处理164
3.3.1 存货的计价164
3.3.2 存货的清查165
3.4 递延资产的税务处理165
3.4.1 递延资产的概念165
3.4.2 开办费165
3.4.3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65
3.5 其他有关资本支出的税务处理166
3.5.1 计算机硬件所附软件166
3.5.2 微型电子计算机、解码器等终端设备167
3.5.3 加油机税控装置167
3.6 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168
3.6.1 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168
3.6.2 以非现金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168
3.6.3 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169
3.6.4 重组改制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171
3.7 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税收财务处理172
4.投资的税务处理183
4.1 联营分回利润、股息红利收入的税务处理183
4.1.1 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的补税问题183
4.1.2 股息、红利的补税问题185
4.1.3 从中外合资企业分回利润补税问题185
4.2 股权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185
4.2.1 股权投资所得的税务处理185
4.2.1.1 股权投资所得的概念185
4.2.1.2 被投资企业分配非货币性资产的税务处理186
4.2.1.3 股权投资所得的确认时间及要求186
4.2.2 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损失)的税务处理187
4.2.2.1 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的概念187
4.2.2.2 股权转让所得(损失)的税务处理187
4.2.2.3 其他规定188
4.2.3 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务处理188
4.2.4 整体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189
4.2.4.1 整体资产转让的概念及所得税处理189
4.2.4.2 可给予免税待遇的企业整体资产转让189
4.2.4.3 股权(资产)成本的的确定190
4.2.5 整体资产置换的税务处理190
4.2.5.1 整体资产置换的概念190
4.2.5.2 企业整体资产置换的税务处理191
4.2.6 公允价值的概念及确定193
4.2.7 其他规定193
5.改组改制业务的税务处理194
5.1 企业合并、兼并业务的税务处理194
5.1.1 合并和兼并的概念194
5.1.2 纳税人的规定194
5.1.3 资产计价的税务处理195
5.1.4 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处理195
5.1.5 减免税优惠的处理197
5.1.6 亏损弥补的处理197
5.2 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198
5.2.1 分立的概念198
5.2.2 纳税人的规定199
5.2.3 资产计价的税务处理199
5.2.4 分立业务所得税的处理199
5.2.5 减免税优惠的处理200
5.2.6 亏损弥补的处理200
5.3 股权重组的税务处理201
5.3.1 股权重组的概念201
5.3.2 股票发行溢价的税务处理201
5.3.3 资产计价的税务处理202
5.3.4 减免税优惠的处理202
5.3.5 亏损弥补的处理202
5.3.6 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的税务处理203
5.4 资产转让、受让的税务处理203
5.4.1 资产转让的概念203
5.4.2 资产转让损益的税务处理203
5.4.3 受让资产计价的税务处理204
5.4.4 减免税优惠的处理204
5.4.5 亏损弥补的处理205
6.债务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206
6.1 债务重组的概念和方式206
6.2 债务重组所得(损失)及其计税成本的确认206
6.3 关联方之间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207
6.4 其他规定208
7.税务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209
7.1 查增所得额的处理209
7.2 在企业减免税期间查出问题的处理209
7.3 企业虚报亏损和多报亏损的处理209
7.4 企业在所得税预缴中少缴税款的处理211
7.5 其他规定211
8.税收优惠政策212
8.1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212
8.1.1 经济特区212
8.1.2 浦东新区215
8.1.3 民族自治地方216
8.1.4 民贸企业217
8.1.5 “老、少、边、穷”地区217
8.1.6 西部地区219
8.2 促进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223
8.2.1 民营科技企业223
8.2.2 技术创新优势企业223
8.2.3 高新技术企业224
8.2.4 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32
8.2.5 软件开发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233
8.2.6 从事信息高速网络项目的企业239
8.2.7 非营利性及公益性科研机构239
8.2.8 技术性服务收入242
8.2.9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244
8.2.9.1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有关概念244
8.2.9.2 享受抵免所得税优惠的条件245
8.2.9.3 抵免方法及有关事项245
8.2.9.4 抵免申报与抵免程序246
8.2.9.5 抵免的审批权限250
8.2.9.6 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投资抵免的管理规定251
8.2.9.7 抵扣凭证251
8.3 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252
8.4 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253
8.4.1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53
8.4.2 环保产业255
8.5 促进劳动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56
8.5.1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及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256
8.5.2 新办随军家属就业企业274
8.5.3 新办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企业275
8.5.4 工会企业276
8.6 推进行业(企业)改制的税收优惠政策277
8.6.1 高校后勤实体及经营学生公寓277
8.6.2 科研机构转制企业278
8.6.3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地质勘察企业282
8.6.3.1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282
8.6.3.2 地质勘察企业283
8.6.4 机关服务中心284
8.6.4.1 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284
8.6.4.2 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288
8.6.5 司法公证机构改制290
8.6.6 主辅分离辅业业改制企业290
8.7 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296
8.7.1 民政福利企业296
8.7.2 老年服务机构297
8.7.3 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297
8.7.4 残联所属企事业单位298
8.7.5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298
8.8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税收优惠政策300
8.8.1 一般规定300
8.8.2 宣传文化单位302
8.8.3 医疗卫生机构305
8.8.4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306
8.8.5 民间组织308
8.8.6 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308
8.8.7 人民防空办公室310
8.8.8 其他规定310
8.9 支持金融、证券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310
8.9.1 证券投资基金310
8.9.2 金融企业312
8.9.2.1 政策性银行312
8.9.2.2 农村信用社313
8.9.2.3 保险企业314
8.9.2.4 其他规定315
8.10 特定用途基金(收费)的税收优惠政策317
8.10.1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17
8.10.2 社保基金317
8.10.3 基金(资金、附加、收费)318
8.10.4 职工技协会费319
8.10.5 其他规定320
8.11 支持农、林、牧、渔、水利、电力、邮电通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321
8.11.1 民营农产品加工企业321
8.11.2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21
8.11.3 国有农?企事业单位323
8.11.4 林业企业330
8.11.5 渔业企业331
8.11.6 电力供应业332
8.11.7 邮电通信业334
8.11.8 其他规定335
8.12 校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336
8.13 司法军办企事业单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342
8.13.1 劳改、劳教企业342
8.13.2 军办企事业单位343
8.14 特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345
8.14.1 受灾企业345
8.14.2 乡镇企业346
8.14.3 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347
8.14.4 铁路运输多种经营国有企业348
8.14.5 境外企业349
8.14.6 企业出口商品贴息349
8.14.7 中国金币总公司350
8.14.8 其他规定351
8.15 已停止执行的财政返还优惠政策357
8.16 减免税相关规定365
8.16.1 新办企业的概念365
8.16.2 减免税的执行期限366
8.16.3 减免税政策交叉问题367
8.16.4 关于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计算问题367
8.16.5 关于清算期间执行优惠政策问题368
8.16.6 其他规定368
8.17 减免税管理369
8.17.1 减免税的报批范围369
8.17.2 减免税申请报送资料370
8.17.3 减免税审批要求370
8.17.4 减免税审批权限371
8.17.5 减免税审批程序375
8.17.6 减免税的监督管理375
8.17.7 减免税的统计上报376
第三编 征管规定379
1.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权和收入级次的划分379
1.1 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前征收管理权的划分379
1.1.1 国税系统的征收管理范围379
1.1.2 地税系统的征收管理范围380
1.1.3 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债转股企业所得税的征管381
1.1.4 其他规定383
1.2 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征收管理权的划分384
1.3 所得税分享范围、分享比例及预算级次的划分386
2.纳税申报389
2.1 申报方式389
2.2 申报期限390
2.2.1 预缴申报期限390
2.2.2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期限390
2.2.3 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的申报期限391
2.2.4 纳税人境外所得的申报期限391
2.2.5 电子申报方式申报时间的确定392
2.3 申报内容392
2.4 延期申报392
3.税款征收394
3.1 纳税年度394
3.2 纳税地点394
3.3 税款征收方式395
3.3.1 查账征收395
3.3.2 核定征收397
3.3.2.1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范围397
3.3.2.2 核定征收的方式399
3.3.2.3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计算公式400
3.3.2.4 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401
3.3.2.5 其他规定402
3.4 税款的缴纳404
3.4.1 预缴和汇算清缴404
3.4.1.1 一般规定404
3.4.1.2 企业境外所得的税款的预缴和清缴410
3.4.1.3 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410
3.4.2 汇总(合并)缴纳411
3.4.3 预提所得税的扣缴431
3.5 外币所得的纳税规定432
4.账簿、凭证管理433
5.滞纳金435
6.税务检查437
7.其他征管规定439
7.1 外出经营单位所得税管理问题439
7.2 小规模纳税人的所得税征管问题439
第四编 特殊行业(企业)的税收规定443
1.金融保险业443
1.1 一般规定443
1.1.1 纳税人443
1.1.2 税率446
1.1.2.1 1996年12月31日前的税率446
1.1.2.2 1997年1月1日后的税率448
1.1.2.3 农村信用社税率448
1.1.3 收入的确定448
1.1.3.1 利息收入448
1.1.3.1.1 应收利息核算办法及税务处理448
1.1.3.1.1.1 1996年12月31日前应收利息核算年限448
1.1.3.1.1.2 199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核算年限449
1.1.3.1.1.3 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应收利息核算年限449
1.1.3.1.1.4 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核算年限450
1.1.3.1.1.5 2002年1月1日后应收利息核算年限451
1.1.3.1.2 确定利息收入的其他问题452
1.1.3.2 代办手续费及劳务费收入452
1.1.3.3 经营国库券的所得453
1.1.3.4 各项罚款收入453
1.1.3.5 收回的不良资产454
1.1.3.6 收回的以物抵债的非货币财产454
1.1.3.7 境外所得455
1.1.3.8 其他规定455
1.1.4 扣除项目的规定456
1.1.4.1 一般规定456
1.1.4.2 工资性费用456
1.1.4.3 代办(理)手续费和佣金支出458
1.1.4.4 管理费460
1.1.4.5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60
1.1.4.6 防预费462
1.1.4.7 准备金、保障基金462
1.1.4.8 呆账准备金、呆账损失和坏账损失463
1.1.4.9 财产损失476
1.1.4.10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476
1.1.4.11 固定资产修理费、装修工程支出477
1.1.4.12 列入成本的经营性租赁费用480
1.1.4.13 融资租赁费用481
1.1.4.14 递延资产的摊销481
1.1.5 其他规定482
1.2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486
1.2.1 收入的确定486
1.2.1.1 利息收入486
1.2.1.2 其他收入486
1.2.2 纳税所得额的确定487
1.2.3 扣除项目的规定488
1.2.3.1 一般规定488
1.2.3.2 利息支出488
1.2.3.3 工资支出489
1.2.3.4 手续费支出490
1.2.3.5 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490
1.2.3.6 安全防范费491
1.2.3.7 呆账核销491
1.2.3.8 奖金492
1.2.3.9 固定资产修理费(装修费)支出和长期待摊费用494
1.2.3.10 其他成本496
1.2.3.11 资金、财产损失498
1.2.4 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499
1.2.4.1 固定资产的认定和分类499
1.2.4.2 固定资产折旧500
1.2.4.3 固定资产的购建501
1.2.5 城市信用社加入城市合作银行财务处理问题501
1.2.6 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后有关税收、财务处理502
1.2.7 其他规定503
1.3 城乡信用社(包括城市信用社、城市信用合作联社、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及其他集体所有制的金融企业)504
1.3.1 收入的确定504
1.3.2 扣除项目的规定505
1.3.2.1 一般规定505
1.3.2.2 工资性费用506
1.3.2.3 代办业务手续费506
1.3.2.4 业务招待费507
1.3.2.5 呆账准备金507
1.3.2.6 安全防卫费507
1.3.2.7 营业外支出508
1.3.2.8 保值储蓄贴补息509
1.3.2.9 固定资产修理费509
1.3.2.10 列入成本的经营性租赁费用和融资租赁费用510
1.3.2.11 递延资产510
1.3.3 其他规定511
1.4 城市合作银行512
1.4.1 纳税人512
1.4.2 管理费的提取512
1.4.3 呆账处理513
1.4.4 亏损弥补514
1.4.5 占用有关部门资产的财务处理515
1.4.6 清产核资515
1.4.7 财务管理516
1.5 农村信用社517
1.5.1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517
1.5.2 扣除项目的规定517
1.5.2.1 利息支出517
1.5.2.2 工效挂钩工资519
1.5.2.3 主管部门提取的管理费526
1.5.2.4 代办手续费529
1.5.2.5 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530
1.5.2.6 安全防卫费530
1.5.2.7 广告费530
1.5.2.8 保险费、退职补偿费530
1.5.2.9 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的开办费531
1.5.2.10 专项奖金531
1.5.2.11 呆账准备金、呆账核销及坏账损失532
1.5.2.12 资金、财产损失543
1.5.2.13 固定资产修理费、装修工程支出544
1.5.2.14 其他成本546
1.5.2.15 递延资产547
1.5.3 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548
1.5.3.1 固定资产的认定和分类548
1.5.3.2 固定资产折旧549
1.5.3.3 购建固定资产支出550
1.5.3.4 运钞车、计算机及配套设备551
1.5.4 农村信用社脱离农业银行资产增减变化的财务处理552
1.5.5 清产核资554
1.5.6 其他资产555
1.6 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机构的税收规定556
1.6.1 收取的席位占用费和年会费556
1.6.2 提取准备金的规定556
1.6.3 监管费556
1.6.4 临时招聘工作人员工资557
1.6.5 支付的会员资格费、席位占用费和年会费557
1.6.6 固定资产折旧557
1.6.7 实行会员制改造后亏损弥补558
2.房地产开发企业559
2.1 收入的确认559
2.1.1 收入时间的确认559
2.1.2 预售收入的确认560
2.1.3 视同销售的确认561
2.2 成本和费用的扣除561
2.3 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问题564
3.邮政电信业565
3.1 纳税人565
3.2 收入总额的确认566
3.2.1 邮政企业的收入额566
3.2.2 电信企业的收入额567
3.3 扣除项目568
3.3.1 邮政企业的扣除项目568
3.3.2 电信企业的扣除项目571
3.3.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移动)及所属公司的费用扣除573
3.4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576
3.5 纳税申报577
4.电力供应业578
4.1 电力企业的纳税人578
4.2 收入总额的确定579
4.3 扣除项目580
4.3.1 成本费用支出580
4.3.2 工资支出580
4.3.3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581
4.3.4 业务招待费581
4.3.5 技术开发费581
4.3.6 坏账准备金582
4.3.7 固定资产修理费582
4.3.8 财产损失、亏损弥补、总机构管理费582
4.4 电力企业的税务登记582
4.5 电力企业所得税申报583
4.6 其他规定583
5.铁道部所属企业585
5.1 纳税人585
5.2 铁路运输多经企业成本费用扣除586
5.3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586
6.民航企业587
6.1 纳税人587
6.2 航空公司部分资产的折旧年限588
6.3 民航企业融资租赁飞机残值的财务处理589
6.4 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处理办法589
6.5 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问题590
6.6 其他规定591
7.外贸企业592
7.1 纳税人、纳税地点592
7.2 汇兑损益计税问题592
7.3 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592
7.4 工资扣除的规定593
7.5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593
7.6 外贸企业亏损弥补594
7.7 外贸企业的税款缴纳594
8.烟草行业595
8.1 纳税人595
8.2 烟草公司罚没收入的税务处理595
8.3 扣除项目的规定595
8.4 亏损的弥补596
9.供销合作社597
10.农口单位600
10.1 纳税人600
10.2 其他规定601
1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603
11.1 基本规定603
11.2 分类规定614
11.2.1 纳税人614
11.2.2 扣除项目615
11.2.3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管规定616
11.3 民间组织的税务登记618
11.4 民办非企业单位票据管理619
第五编 附录6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2000年5月16日 国税发[2000]84号623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4年6月29日 (94)财会字第25号632
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2000年7月4日 财会[2000]3号636
财政部关于税制改革、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企业财务问题处理的通知 1994年3月2日 (94)财工字第42号637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摘转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及各部门审批核准事项清理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8月23日 粤地税发[2000]203号64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精简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2年9月10日 粤国税发[2002]234号645
广东省经济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1999年10月29日 粤经科[1999]638号646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0年3月31日 粤经贸[2000]330号649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0年7月11日 粤科高字[2000]148号654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1年1月21日 粤信厅[2001]11号657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1年7月24日 计高技[2001]1351号66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颁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考核和更名办法》的通知 2001年11月2日 粤科高字[2001]266号663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广东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的复函 2002年6月12日 粤办函[2002]200号667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 1996年11月28日 国经贸资[1996]809号671
广东省经济委员会 广东省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7年11月7日 粤经能[1997]605号677
广东省经济委员会 广东省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暨1999年我省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1998年12月10日 粤经能[1998]610号679
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03年9月24日 粤府令第83号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