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配套规定 注解版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配套规定 注解版
  •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03699191
  • 出版时间:2009
  • 标注页数:390页
  • 文件大小:56MB
  • 文件页数:418页
  • 主题词:合同法-法律解释-中国

PDF下载


点此进入-本书在线PDF格式电子书下载【推荐-云解压-方便快捷】直接下载PDF格式图书。移动端-PC端通用
种子下载[BT下载速度快]温馨提示:(请使用BT下载软件FDM进行下载)软件下载地址页直链下载[便捷但速度慢]  [在线试读本书]   [在线获取解压码]

下载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配套规定 注解版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

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适用提要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3

第一条 立法目的3

第二条 调整范围3

第三条 平等原则4

第四条 自愿原则6

第五条 公平原则7

第六条 诚实信用原则9

第七条 公序良俗原则10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11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13

第九条 订立合同的能力13

第十条 合同的形式14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14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16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18

第十四条 要约18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19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21

第十七条 要约的撤回22

第十八条 要约的撤销23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23

第二十条 要约的失效24

第二十一条 承诺的定义25

第二十二条 承诺的方式27

第二十三条 承诺的期限28

第二十四条 承诺期限的起点29

第二十五条 合同成立时间29

第二十六条 承诺的生效29

第二十七条 承诺的撤回29

第二十八条 延迟承诺30

第二十九条 迟到的承诺30

第三十条 承诺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31

第三十一条 承诺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变更32

第三十二条 书面合同成立时间33

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34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成立地点35

第三十五条 书面合同成立地点35

第三十六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36

第三十七条 合同书与合同成立36

第三十八条 依国家计划订立合同37

第三十九条 格式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37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的无效38

第四十一条 格式条款的解释39

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责任41

第四十三条 保守商业秘密义务42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43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43

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的合同45

第四十六条 附期限的合同46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47

第四十八条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49

第四十九条 表见代理50

第五十条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51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52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53

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56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57

第五十五条 撤销权的消灭59

第五十六条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60

第五十七条 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61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62

第五十九条 恶意串通获取财产的返还62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63

第六十条 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63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64

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64

第六十三条 交付期限与价格执行65

第六十四条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66

第六十五条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66

第六十六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67

第六十七条 先履行抗辩权68

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69

第六十九条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71

第七十条 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的处理71

第七十一条 债务的提前履行72

第七十二条 债务的部分履行73

第七十三条 债权人的代位权73

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75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的期间76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77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77

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条件77

第七十八条 合同变更内容不明的处理79

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79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80

第八十一条 从权利的转移82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的抗辩权82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83

第八十四条 合同义务转移的条件83

第八十五条 债务承担人的抗辩权85

第八十六条 从债务的转移85

第八十七条 合同转让形式要件85

第八十八条 概括转让85

第八十九条 概括转让的效力85

第九十条 新当事人的概括承受85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86

第九十一条 合同终止的原因86

第九十二条 合同终止后的义务88

第九十三条 合同的约定解除89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90

第九十五条 解除权消灭93

第九十六条 解除合同程序94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95

第九十八条 合同结算、清理条款的效力96

第九十九条 债务的法定抵销96

第一百条 债务的约定抵销98

第一百零一条 提存的要件99

第一百零二条 提存后的通知101

第一百零三条 提存的效力101

第一百零四条 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 102

第一百零五条 债务免除的效力104

第一百零六条 混同的效力 104

第七章 违约责任104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104

第一百零八条 预期违约105

第一百零九条 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106

第一百一十条 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106

第一百一十一条 瑕疵履行108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赔偿责任108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109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110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111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113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不可抗力113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114

第一百一十九条 减损规则115

第一百二十条 双方违约的责任115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违约115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与债权责任竞合116

第八章 其他规定118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其他法律的适用118

第一百二十四条 无名合同118

第一百二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118

第一百二十六条 涉外合同119

第一百二十七条 合同的监督120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121

第一百二十九条 特殊时效122

分则第九章 买卖合同123

第一百三十条 定义123

第一百三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124

第一百三十二条 出卖标的物的条件124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125

第一百三十四条 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127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的基本义务128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交付129

第一百三十七条 知识产权归属129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交付的时间129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交付的期限129

第一百四十条 占有标的物与交付时间129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交付的地点129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的风险负担131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买受人违约交付的风险承担132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途标的物的风险承担132

第一百四十五条 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风险承担132

第一百四十六条 买受人不履行接收标的物义务的风险承担132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未交付单证、资料与风险承担133

第一百四十八条 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133

第一百四十九条 风险承担不影响瑕疵担保133

第一百五十条 权利瑕疵担保133

第一百五十一条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134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中止支付价款权134

第一百五十三条 标的物的瑕疵担保135

第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质量担保义务136

第一百五十五条 买受人权利136

第一百五十六条 标的物包装方式136

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的检验义务137

第一百五十八条 买受人的通知义务及免除137

第一百五十九条 买受人的基本义务139

第一百六十条 支付价款的地点139

第一百六十一条 支付价款的时间140

第一百六十二条 多交标的物的处理141

第一百六十三条 标的物孳息的归属142

第一百六十四条 解除合同与主物的关系143

第一百六十五条 数物并存的合同解除143

第一百六十六条 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143

第一百六十七条 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合同解除144

第一百六十八条 凭样品买卖145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凭样品买卖的特殊责任146

第一百七十条 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间  146

第一百七十一条 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146

第一百七十二条 招标投标买卖147

第一百七十三条 拍卖147

第一百七十四条 买卖合同准用于有偿合同147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互易合同147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148

第一百七十六条 定义148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主要条款148

第一百七十八条 履行地149

第一百七十九条 安全供电义务及违约责任149

第一百八十条 中断供电的通知义务149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断电的抢修义务150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交付电费义务150

第一百八十三条 安全用电义务151

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151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151

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151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152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登记等手续153

第一百八十八条 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154

第一百八十九条 赠与人责任154

第一百九十条 附义务赠与154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瑕疵担保责任155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156

第一百九十三条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及行使期间157

第一百九十四条 赠与财产的返还157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义务的免除157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158

第一百九十六条 定义158

第一百九十七条 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159

第一百九十八条 借款合同的担保159

第一百九十九条 借款人提供其真实情况的义务159

第二百条 利息的预先扣除160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违约责任160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160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使用的限制160

第二百零四条 利率的确定160

第二百零五条 利息的支付161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161

第二百零七条 逾期利息162

第二百零八条 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163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展期    164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164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间借款利息和利率164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165

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165

第二百一十三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166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166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167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167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基本义务168

第二百一十八条 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168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168

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168

第二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168

第二百二十二条 租赁物的保管169

第二百二十三条 租赁物的改善170

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171

第二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的收益归属172

第二百二十六条 支付租金的期限172

第二百二十七条 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173

第二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173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174

第二百三十条 优先购买权175

第二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的灭失176

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176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177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177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物的返还177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177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178

第二百三十七条 定义178

第二百三十八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形式180

第二百三十九条 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交付180

第二百四十条 索赔权的行使181

第二百四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变更182

第二百四十二条 租赁物所有权182

第二百四十三条 租金的确定183

第二百四十四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183

第二百四十五条 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184

第二百四十六条 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责任184

第二百四十七条 租赁物的保管、使用、维修185

第二百四十八条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186

第二百四十九条 租赁物价值的部分返还权187

第二百五十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187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188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定义和种类188

第二百五十二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189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工作的完成190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对辅助性工作的责任192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义务192

第二百五十六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及双方义务192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承揽人的通知义务193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责任193

第二百五十九条 定作人的协助义务193

第二百六十条 承揽人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194

第二百六十一条 工作成果的交付194

第二百六十二条 质量不合约定的责任194

第二百六十三条 支付报酬期限195

第二百六十四条 承揽人的留置权195

第二百六十五条 材料及工作成果的保管196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承揽人的保密义务196

第二百六十七条 共同承揽196

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的解除权197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198

第二百六十九条 定义198

第二百七十条 合同形式199

第二百七十一条 招标投标199

第二百七十二条 总包与分包199

第二百七十三条 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200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主要内容200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201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202

第二百七十七条 发包人检查权203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的验收203

第二百七十九条 竣工验收203

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人质量责任204

第二百八十一条 施工人的质量责任204

第二百八十二条 质量保证责任205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违约责任206

第二百八十四条 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206

第二百八十五条 发包人原因致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的责任206

第二百八十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206

第二百八十七条 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207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207

第一节 一般规定207

第二百八十八条 定义207

第二百八十九条 公共运输承运人不得拒绝运输的义务209

第二百九十条 按约定期间安全运输的义务209

第二百九十一条 按约定路线运输义务209

第二百九十二条 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基本义务209

第二节 客运合同210

第二百九十三条 合同的成立210

第二百九十四条 持有效客票乘运义务211

第二百九十五条 退票与变更211

第二百九十六条 按约定限量携带行李义务212

第二百九十七条 违禁品或危险物品的携带禁止212

第二百九十八条 承运人告知重要事项义务212

第二百九十九条 承运人迟延运输212

第三百条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的法律后果213

第三百零一条 对旅客的救助义务213

第三百零二条 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213

第三百零三条 对行李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214

第三节 货运合同215

第三百零四条 托运人告知义务215

第三百零五条 托运人提交文件义务216

第三百零六条 托运人的包装义务216

第三百零七条 托运人运送危险货物的义务217

第三百零八条 托运人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217

第三百零九条 承运人的通知义务及收货人及时提货义务218

第三百一十条 收货人对货物的检验义务218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219

第三百一十二条 确定货损额的方法220

第三百一十三条 相继运输的责任承担220

第三百一十四条 货物的灭失与运费的处理221

第三百一十五条 运送物的留置222

第三百一十六条 货物的提存223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223

第三百一十七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义务223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的责任承担223

第三百一十九条 联运单据的转让224

第三百二十条 托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224

第三百二十一条 赔偿责任适用法律的规定224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225

第一节 一般规定225

第三百二十二条 定义225

第三百二十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的原则225

第三百二十四条 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225

第三百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确定和支付227

第三百二十六条 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归属227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归属228

第三百二十八条 技术成果的精神权属228

第三百二十九条 技术合同的无效229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230

第三百三十条 定义及合同形式230

第三百三十一条 委托人义务232

第三百三十二条 受托人义务232

第三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232

第三百三十四条 受托人的违约责任232

第三百三十五条 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232

第三百三十六条 合作开发各方的违约责任233

第三百三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233

第三百三十八条 风险负担及通知义务233

第三百三十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234

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235

第三百四十一条 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与分享235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236

第三百四十二条 内容及形式236

第三百四十三条 技术转让范围的约定238

第三百四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限制238

第三百四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主要义务238

第三百四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主要义务239

第三百四十七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的义务239

第三百四十八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义务240

第三百四十九条 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基本义务240

第三百五十条 技术转让合同受让人技术保密义务240

第三百五十一条 让与人违约责任240

第三百五十二条 受让人违约责任240

第三百五十三条 技术合同让与人侵权责任241

第三百五十四条 后续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241

第三百五十五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的法律适用241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242

第三百五十六条 内容242

第三百五十七条 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主要义务243

第三百五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主要义务244

第三百五十九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违约责任245

第三百六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义务245

第三百六十一条 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义务246

第三百六十二条 技术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247

第三百六十三条 新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247

第三百六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的法律适用247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248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定义248

第三百六十六条 保管费的确定和支付248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的成立249

第三百六十八条 保管凭证250

第三百六十九条 妥善保管义务250

第三百七十条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252

第三百七十一条 第三人代为保管252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保管物的义务253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返还253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物的毁损灭失与保管人责任254

第三百七十五条 贵重物品寄存人的告示义务255

第三百七十六条 保管物领取255

第三百七十七条 保管物的返还256

第三百七十八条 保管货币等的返还256

第三百七十九条 保管费支付期限256

第三百八十条 保管人的留置权257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258

第三百八十一条 定义258

第三百八十二条 仓储合同生效时间258

第三百八十三条 危险物品、易变质物品的储存259

第三百八十四条 仓储物的验收259

第三百八十五条 仓单的交付259

第三百八十六条 仓单应载事项261

第三百八十七条 仓单的背书及其效力261

第三百八十八条 检查权262

第三百八十九条 保管人的通知义务262

第三百九十条 保管人的催告义务262

第三百九十一条 仓储物提取时间262

第三百九十二条 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263

第三百九十三条 保管人的提存权264

第三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违约责任264

第三百九十五条 仓储合同的法律适用265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266

第三百九十六条 定义266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范围266

第三百九十八条 委托费用267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267

第四百条 亲自处理及转委托267

第四百零一条 受托人的报告义务268

第四百零二条 间接代理268

第四百零三条 委托人的介入权及第三人选择相对人的权利269

第四百零四条 受托人交付财产义务270

第四百零五条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270

第四百零六条 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270

第四百零七条 委托人的赔偿责任271

第四百零八条 另行委托271

第四百零九条 受托人的连带责任271

第四百一十条 任意解除权271

第四百一十一条 委托合同的终止272

第四百一十二条 受托人的后合同义务274

第四百一十三条 受托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等继续处理委托的义务274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274

第四百一十四条 定义274

第四百一十五条 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承担276

第四百一十六条 行纪人对委托物的保管义务276

第四百一十七条 委托物的处理276

第四百一十八条 未按指示进行行纪活动的后果276

第四百一十九条 行纪人的介入权277

第四百二十条 委托物的提存278

第四百二十一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278

第四百二十二条 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279

第四百二十三条 对委托合同的适用280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280

第四百二十四条 定义280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281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282

第四百二十七条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283

附则第四百二十八条 生效日期及废止条款283

配套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8.27修正)28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3.16)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09.8.27修正) 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8.27修正)3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19)3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4.24)3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5.15)36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7.30)364

法律文书买卖合同371

承揽合同374

保管合同376

仓储合同378

委托合同381

行纪合同383

居间合同384

附录民事诉讼流程图(一审)389

民事诉讼流程图(二审)390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