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银行法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下载
![银行法](https://www.shukui.net/cover/64/34642619.jpg)
- 金桐林著 著
- 出版社: 三民书局
- ISBN:9789571452364
- 出版时间:2010
- 标注页数:627页
- 文件大小:35MB
- 文件页数:645页
- 主题词:
PDF下载
下载说明
银行法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第一章 总论1
一、七十四年五月以前银行法之修正2
二、七十四年五月银行法之大幅修正2
三、七十八年七月之再度大幅修正5
四、八十一年十月银行法之局部修正9
五、八十九年十一月银行法之大幅修正12
六、九十三年二月之局部修正16
七、九十四年五月之局部修正18
八、九十七年十二月之局部修正19
九、新修正后银行法内容大要20
十、各国修订银行法之方向22
十一、银行法的意义及性质23
十二、我国银行法制定之目的24
十三、我国银行法设计之重点26
第二章 通则27
一、银行之定义28
二、银行之业务范围及其业务项目之核定29
三、银行专业经营原则32
四、授信之定义34
五、授信业务与受信业务34
六、资金性业务及服务性业务35
七、重要银行业务名词诠释35
八、银行法有关「信用」之规定41
九、收受存款之定义以及不法吸收存款之处罚43
十、银行法所规定之存款种类及其特质44
十一、各种存款新增之提款方式46
十二、定期存款之中途提取与质借48
十三、银行法所谓之担保授信51
十四、银行对担保授信征取保证人之限制54
十五、银行之负责人55
十六、银行负责人之资格条件56
十七、银行负责人及职员竞业之禁止61
十八、银行之主管机关62
十九、银行之分类63
二十、政府设立之银行,其种类或其专业无需在名称中表示64
二十一、各类银行之定义、任务及特质65
二十二、银行之资本67
二十三、银行最低资本额之核定69
二十四、银行股权之分散72
二十五、银行业务之「专业」与「兼业」经营79
二十六、银行法有关兼营他类银行业务之规定82
二十七、银行法第三十条所规定之「反面承诺」84
二十八、银行之票据贴现业务88
二十九、银行之商业汇票承兑业务89
三十、银行之签发信用状业务91
三十一、对银行经营存款业务之限制93
三十二、对银行办理授信业务之限制94
三十三、对无担保授信及营运风险之适当限制98
三十四、对银行内部授信之限制100
三十五、对往来银行主要人员授信之限制105
三十六、对单一客户授信之限制106
三十七、利害关系者之定义111
三十八、利用他人名义申办授信之适用113
三十九、银行对转投资企业出资额之计算方式114
四十、质物或柢押物放款值之泱定115
四十一、银行之中长期分期偿遗放款117
四十二、银行利率自由化119
四十三、法定存款准备率之订定123
四十四、新修正之银行存款及负债准备金126
四十五、现金储值卡之发行128
四十六、现代银行管理对保障存款安全之新趋势128
四十七、银行资产流动性之管理130
四十八、银行法对银行资产流动性之规定132
四十九、银行偿付能力之管理134
五十、银行法有关管理银行偿付能力之规定136
五十一、银行自有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资本逾足性比率)137
五十二、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与第四十四绦规定之比较147
五十三、金融主管机关之检查权与调查权148
五十四、银行应建立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152
五十五、增订银行安全维护事项153
五十六、存款保险制度154
五十七、中央存款保险公司之设立155
五十八、银行同业拆款中心之成立158
五十九、经营货币市场与信用卡业务之许可161
六十、经营货币市场业务机构之准用规定165
六十一、经营金融资讯服务事业之许可与管理166
六十二、银行接受第三人请求之限制及存放款资料之保密167
六十三、银行法有关保障存款人利益之规定172
六十四、银行财务报表之呈报、公告与签证173
六十五、银行各项公积金之提存及盈余之分配176
六十六、银行之营业时间及休假日179
六十七、金融专业人才之培育180
第三章 银行之设立、变更、停业、解散187
一、政府对银行之监督管理188
二、对银行之行政管理188
三、对银行之业务管理191
四、银行法授权各主管机关另行订定之规章及办法194
五、设立银行或分行之限制195
六、银行之组织196
七、开放银行新设及设立标准之订定199
八、银行之设立程序201
九、分支机构之增设208
十、银行合并或变更之许可及公告212
十一、银行之解散214
十二、对违规或管理不善银行之处分215
十三、中央主管机关对于经营状况恶化银行之处置217
十四、银行之保全220
十五、接管之处分程序220
十六、接管人得为之处置222
十七、接管威合并之遍用224
十八、银行之清理——清理人之职务及执行231
十九、银行之清理——资产与负责之清理234
二十、存款债务应优先于非存款债务235
二十一、银行之清理——对银行各项债权之清理236
二十二、清理完结后之处理240
二十三、侬其他法律设立之金融机构之适用242
二十四、银行之被勒令停业242
二十五、银行之撤销许可243
二十六、银行之清算244
二十七、营业执照费246
第四章 商业银行247
一、银行体系及各种银行间之关系248
二、「商业银行」之意义及其最基本之特性249
三、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区别250
四、八十九年修法删除储蓄银行章后,通则及商业银行章新增及修正之规定251
五、商业银行之业务范围252
六、商业银行短期与中、长期放款之妥善划分255
七、中长期营运资金之新来源——金融债券257
八、银行法有关发行金融债券之规定259
九、商业银行可办理建筑放款及其限度264
十、商业银行对证券商或证券金融公司之资金融通266
十一、银行法对商业银行「投资」之限制269
十二、商业银行投资金融及非金融相关事业之限制270
十三、商业银行投资有价证券之限制272
十四、商业银行投资自用、非自用不动产之限制275
十五、承受担保品之处分276
十六、银行法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之特别规定278
十七、各国商业银行业务多角化经营之趋势278
第五章 储蓄银行283
一、第七十七条284
二、第七十八条284
三、第七十九条286
四、第八十条286
五、第八十一条286
六、第八十二条287
七、第八十三条287
八、第八十四条288
九、第八十五条288
十、第八十六条289
第六章 专业银行291
一、银行业务之专业经营292
二、我国专业信用体制之建立292
三、专业银行及其业务294
四、专业银行之特质及其种类296
五、工业金融与工业银行298
六、交通银行之改制为开发银行300
七、工业银行设立及管理办法之订定302
八、对工业银行生产事业直接投资之限制308
九、友邦国家之工业银行310
十、农业金融与农业银行312
十一、友邦国家之农业金融机构315
十二、输出入金融与输出入银行317
十三、友邦国家之输出入银行320
十四、中小企业金融与中小企业银行321
十五、合会储蓄公司之改制324
十六、友邦国家之中小企业银行325
十七、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之设立326
十八、不动产金融与不动产信用银行328
十九、友邦国家之不动产信用银行329
二十、地方性信用与国民银行330
第七章 信讬投资公司333
一、信讬之性质及信讬关系人334
二、信讬业之源起及发展335
三、信讬投资公司之意义及特质337
四、信讬投资公司管理规则之订定339
五、信讬投资公司之业务范围340
六、信讬业务与一般银行业务之区别344
七、银行之兼营信讬业务345
八、信讬契约之订立347
九、信讬投资公司之义务及责任349
十、信讬投资公司应雇用合格之专业人才351
十一、对信讬投资公司内部交易之限制352
十二、信讬投资公司自有资金之营运355
十三、信讬资金与银行存款之不同356
十四、信讬资金之种类及信讬资金之运用357
十五、信讬资金之临时营运359
十六、信讬资金准备之缴存359
十七、特别准备之提列363
十八、银行法对信讬投资公司资金营运之特别规定365
十九、共同信讬基金之募集366
二十、信讬投资公司之信讬业务368
二十一、信讬投资公司之授信业务370
二十二、信讬投资公司之投资及其他服务性业务371
二十三、银行法有关保障信讬人权益之规定373
第八章 外国银行375
一、外国银行之定义376
二、外国银行之设立程序377
三、外国银行之设立地区与专拨营运资金381
四、外国银行之业务范围382
五、银行法对外国银行业务经营及置产之限制384
第九章 罚则387
一、银行法有关罚则之一般性规定388
二、近年来有关「罚则」之修正390
三、八十九年十一月之全面修正393
四、九十三年二月之修正内容397
五、违反专业经营之处罚398
六、故意损害银行信用之处罚399
七、背信罪之处罚400
八、对银行诈欺犯罪之处罚402
九、减免或加重其刑之规定403
十、犯背信、诈欺罪者所为之无偿、有偿行为得申请撤销404
十一、洗钱防制法相关规定之适用405
十二、非银行使用银行名称之处罚406
十三、违反及面承诺之处罚406
十四、收受不当利益之处罚407
十五、不当关系人交易之处罚408
十六、违反监管接管等处置之处罚410
十七、违反兼职之处罚412
十八、对法人之处罚412
十九、没收之规定413
二十、易服劳役之规定414
二十一、怠于申报或违反参与决定之处罚415
二十二、违规营业等之罚则417
二十三、妨害金融检查之处罚420
二十四、违反放款或投资等规定之处罚422
二十五、违反吸收存款等规定之处罚424
二十六、违反强制或禁止规定之处罚426
二十七、罚锾之受罚人427
二十八、罚锾之裁决与救济428
二十九、逾期不改正之处罚428
三十、得设立专业法庭之规定429
第十章 金融改革相关诸法431
一、我国处理问题金融机构之相关机制432
二、金融机构合并法440
三、金融控般公司法462
四、金融重建基金506
第十一章 附则517
一、台湾现有之金融机构518
二、六十四年七月银行法修正后,现有金融机构之管理及改制520
三、施行细则之订定522
四、银行法之施行日523
附录525
一、银行法526
二、银行法施行细则555
三、银行负责人应具备资格条件准则556
四、金融机构存款及其他各种负债准备金调整及查核办法560
五、金融机构流动性查核要点563
六、银行资本适足性及资本等级管理办法566
七、银行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571
八、存款保险条例579
九、信用卡业务机构管理办法587
十、商业银行设立标准594
十一、工业银行设立及管理办法598
十二、金融机构国内分支机构管理办法607
十三、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外自动化服务设备管理办法611
十四、金融机构非营业用办公场所管理办法615
十五、本国银行设立国外分支机构应注意事项617
十六、金融机构监管接管办法621
十七、信讬投资公司管理规则623
本书主要参考资料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