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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通释
  • 严军兴等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
  • ISBN:7800919625
  • 出版时间:1997
  • 标注页数:1276页
  • 文件大小:94MB
  • 文件页数:1385页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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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目 录3

第一编 总 则3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3

一、法条解析3

(一)刑法制定的依据3

(二)刑法的任务5

(三)我国刑法的原则8

(四)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11

(五)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13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14

(一)既不能一味“惩办”又不能“宽大无边”14

(二)准确把握惩办与改造的关系16

(三)对刑法任务理解上的误区17

(四)坚决取缔“法外刑”18

(五)我国刑法决不允许“特殊公民”的存在19

(六)消除“以罚代刑”现象刻不容缓20

(七)正确理解“犯罪地”的含义21

(八)在实践中加深对“从旧兼从轻”原则的正确理解23

第二章犯 罪25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25

一、法条解析25

(一)犯罪的界定25

(二)故意犯罪27

(三)过失犯罪29

(四)意外事件31

(五)刑事责任年龄32

(六)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33

(七)醉酒人的刑事责任35

(八)又聋又哑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年12月29日修订) (1137

(九)正当防卫37

(十)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40

(十一)紧急避险41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42

(一)司法实践中关于精神病人和精神或心理障碍者的刑事责任问题42

(二)在办理醉酒人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中一定要区分生理性醉酒与病理性醉酒的界限43

(三)准确区分间接故意犯罪与过于自信过失犯罪44

(四)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45

(五)犯罪构成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47

(六)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49

(七)犯罪的客观方面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51

(八)犯罪主体及其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54

(九)在司法实践中正确把握刑事责任年龄及其意义57

(十)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区别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60

(十一)行为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认识的错误及其纠正这些认识错误的意义61

(十二)司法活动中审查防卫目的的正当性及其非正当防卫的几种情形64

(十三)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区别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65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66

一、法条解析66

(一)犯罪预备66

(二)犯罪未遂68

(三)犯罪中止69

(一)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预备的认定及应当注意的问题71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71

(二)在司法实践中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72

(三)在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二者的区别74

第三节 共同犯罪76

一、法条解析76

(一)共同犯罪76

(二)犯罪集团77

(三)主犯、从犯、胁从犯77

(四)教唆犯79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81

(一)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共同犯罪的形式81

(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认定及其处罚82

(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件的认定及其处罚83

第四节 单位犯罪86

一、法条解析86

(一)单位犯罪86

(二)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87

(一)当前我国单位犯罪的特点及趋势88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88

(二)在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与犯罪集团的区别89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93

一、法条解析93

(一)我国刑罚体系93

第三章刑 罚93

(二)主刑的种类94

(三)附加刑的种类96

(四)非刑罚处理方法97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98

(一)司法实践中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及意义98

(二)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一行为在刑法上规定为一罪或者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100

(三)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数行为而在刑法上规定为一罪的情况101

(四)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数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102

(一)管制的期限104

(二)管制的适用104

一、法条解析104

第二节 管 制104

(一)在司法实践中管制适用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105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05

(二)在司法实践中管制的执行及其被管制者的权利与义务106

第三节 句 役107

一、法条解析107

(一)拘役的期限107

(二)拘役的适用107

(一)在司法实践中拘役的适用108

(二)在司法实践中拘役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区别108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08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109

一、法条解析109

(一)有期徒刑109

(二)无期徒刑110

(一)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区别111

(二)在司法实践中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的监管与改造111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11

(一)死刑的适用及其限制113

第五节 死 刑113

一、法条解析113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特色及其适用115

(一)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及审判时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在实践中的认定116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16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何种情况下才能执行死刑117

第六节 罚 金119

一、法条解析119

(一)罚金数额确定的依据119

(二)罚金缴纳的方式120

(三)罚金适用的种类120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21

(一)在司法实践中对罚金数额的确定121

(二)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禁“以罚代刑”的作法122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及内容124

(二)剥夺政治权利适用的对象124

一、法条解析124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124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125

(一)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掌握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126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26

(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还有那些权利没有被剥夺128

第八节 没收财产130

一、法条解析130

(一)没收财产的含义及其范围130

(二)没收财产对正当债务的偿还130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31

(一)在司法实践中正确把握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及适用方式131

(二)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别没收财产与罚金、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的区别131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133

第一节 量 刑133

一、法条解析133

(一)量刑及量刑的原则133

(二)量刑的情节135

(三)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物的处理136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37

(一)法定情节在实践中的认定及其适用137

(二)酌定情节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及其适用140

第二节 累 犯142

一、法条解析142

(一)累犯的含义及其构成要件142

(二)对累犯的处罚142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43

(一)新刑法把累犯计算的时间由“三年”改为“五年”的理由及意义143

(二)过失犯罪为何不构成累犯144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146

一、法条解析146

(一)自首的概念及其条件146

(二)对自首的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147

(三)立功的含义及其条件148

(一)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区分自首与坦白149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49

(二)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正确处理犯罪事实与自首情节在对犯罪分子量刑中的关系150

一、法条解析152

(一)数罪并罚的含义及其特征152

(二)适用数罪并罚的不同情况152

第四节 数罪并罚152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54

(一)我国实行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及其意义154

(二)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数罪并罚时容易碰到的几个难点问题155

一、法条解析157

(一)缓刑的含义和适用157

第五节 缓 刑157

(二)缓刑考验期限158

(三)缓刑考验期间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159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60

(一)在司法实践中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160

(二)在司法实践中缓刑与免予刑事处分的区别162

(三)在司法实践中缓刑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有原则的区别163

一、法条解析164

第六节 减 刑164

(一)减刑的含义及其条件164

(二)减刑的适用165

(一)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减刑时如何正确把握“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166

(二)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减刑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166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66

第七节 假释167

一、法条解析167

(一)假释的含义和适用时应当具备的条件167

(二)假释的程序和考验期169

(三)假释考验期间的监督和假释的撤销169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70

(一)在司法实践中假释与减刑的区别170

(二)在司法实践中假释与缓刑的区别171

(三)在司法实践中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171

第八节 时 效172

一、法条解析172

(一)时效的含义和计算172

(一)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我国刑法规定追诉时效的重要作用和意义173

(二)时效的起算173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当注意的问题173

(二)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追诉时效应注意的问题174

第五章其他规定177

一、法条解析177

(一)民族自治地方对刑法的适用177

(二)新刑法对公共财产的界定178

(三)新刑法对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界定179

(四)新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180

(五)新刑法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界定181

(六)新刑法对重伤程度的界定182

(七)新刑法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界定183

(八)新刑法中所称的“首要分子”184

(九)新刑法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184

(十)新刑法对“以上、以下、以内”概念的限定185

(十一)新刑法规定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隐瞒185

二、新刑法总则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186

第二编分 则191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191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91

一、法条解析191

(二)背叛祖国罪194

(三)阴谋分裂国家罪195

(四)策动叛乱罪、策动暴乱罪197

(五)颠覆政府罪198

(六)投敌叛变罪199

(七)叛逃境外罪201

(八)间谍罪202

(九)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203

(十)资敌罪204

(十一)从重处罚的情形205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205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目的的认定205

(二)正确把握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既遂与未遂208

(三)办理暴乱犯罪和政治动乱中犯罪案件的几个问题211

(四)间谍罪的构成及其认定215

(五)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219

(六)策动叛变罪与策动叛乱罪的异同223

(七)投敌叛变罪与策动叛变罪的异同225

(八)投敌叛变罪与偷越国(边)境罪的异同226

(九)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审查要点228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233

一、法条解析233

(一)放火罪与失火罪233

(二)爆炸罪与过失爆炸罪234

(三)决水罪与过失决水罪234

(四)投毒罪与过失投毒罪235

(五)故意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与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35

(六)破坏交通工具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236

(七)破坏交通设备罪与过失破坏交通设备罪237

(八)破坏电力、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罪与过失破坏电力、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罪238

(九)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罪与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238

(十)劫持航空器罪239

(十二)危害飞行安全罪240

(十一)劫持船只、汽车罪240

(十三)破坏通讯设备罪与过失破坏通讯设备罪241

(十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241

(十五)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罪242

(十六)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243

(十七)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243

(十八)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罪244

(十九)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244

(二十)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245

(二十一)丢失枪支罪245

(二十二)非法携带管制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罪246

(二十三)航空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罪246

(二十四)铁路人员运营事故罪247

(二十五)交通肇事罪248

(二十六)重大责任事故罪249

(二十七)违反劳动安全规定的重大事故罪250

(二十九)建筑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罪252

(二十八)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252

(三十)校舍、教育教学设施重大事故罪253

(三十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肇事罪254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255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之认定255

(二)认定放火罪的若干问题255

(三)向鱼塘投毒行为的定性256

(四)投毒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定性及其适用条款的问题257

(五)认定破坏交通工具的几个问题257

(六)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此罪与彼罪258

(七)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适用问题259

(八)认定交通肇事罪应划分的界限260

(九)肇事司机见死不救的行为定性及处理261

(十)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261

(十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的适用问题262

一、法条解析265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65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65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65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266

(四)生产、销售不卫生食品罪267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267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69

(六)生产、销售伪劣医疗器材罪269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270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罪271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272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273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273

(二)认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需划清的几个界限274

(三)认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应明确的几个问题274

(四)生产、销售不卫生食品罪的适用问题275

(五)生产、销售伪劣医疗器材罪的认定275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际准的产品罪认定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276

(七)生产、销售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罪的适用问题276

(八)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审理要点277

(二)走私核材料罪278

第二节 走私罪278

一、法条解析278

(一)走私武器、弹药罪278

(三)走私伪造的货币罪279

(四)走私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黄金、白银或其他贵重金属罪279

(五)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279

(六)走私淫秽物品罪280

(七)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罪280

(九)武装走私罪281

(八)其他走私行为的犯罪281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282

(一)准确认定走私犯罪的主观方面282

(二)单位走私与个人走私的认定282

(三)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罪的实践应用282

(四)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认定283

(五)走私文物、动物、金银行为的定性284

(六)认定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几个问题285

(七)走私行为的表现形式286

(八)抗拒缉私的行为处理287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287

一、法条解析287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287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288

(三)制作虚假文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罪289

(四)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291

(五)公司非法进行清算罪292

(六)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罪293

(七)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罪293

(八)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经营与所任职企业、公司同类的营业罪294

(九)损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利益罪295

(十)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罪295

(十一)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导致国有公司、企业亏损、破产罪297

(十二)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298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应用299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299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适用问题299

(三)制作虚假文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罪的认定300

(四)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的罪与罚300

(五)公司非法进行清算罪的适用301

(六)认定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几个问题301

(七)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罪与非罪的认定302

(八)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导致国有公司、企业亏损、破产罪与非罪的认定303

(九)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与非罪的认定304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5

一、法条解析305

(一)伪造货币罪305

(二)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罪306

(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或调换伪造的货币罪306

(四)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罪307

(五)变造货币罪308

(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309

(七)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309

(八)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罪310

(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11

(十)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312

(十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罪313

(十二)内幕信息交易罪314

(十三)伪造、变造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罪与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315

(十四)编造并传播虚假证券信息罪316

(十五)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罪316

(十六)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317

(十七)利用职务骗取保险金罪318

(十八)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受贿罪319

(十九)非法向关系人、其他人发放贷款罪320

(二十)非法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罪321

(二十一)非法承兑、付款或保证罪322

(二十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323

(二十三)国有单位非法存放、转移外汇罪323

(二十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性质罪323

(一)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的界限324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324

(二)认定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罪的几个要点325

(四)审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几个要点326

(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或调换伪造的货币罪的认定326

(五)认定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许可证罪的关键327

(六)非法向关系人、其他人发放贷款犯罪的理解与适用327

(七)正确理解非法吸纳公众存款行为的罪与非罪328

(八)保险工作人员骗取保险金罪与贪污罪的异同329

(九)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的区别329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330

一、法条解析330

(一)非法集资诈骗罪330

(二)诈骗贷款罪330

(三)金融票据诈骗罪331

(四)信用证诈骗罪332

(五)信用卡诈骗罪333

(六)利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诈骗罪334

(七)保险诈骗罪335

(一)非法集资诈骗罪的认定336

(二)诈骗贷款罪的适用问题336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336

(三)金融票据诈骗罪的实践运用337

(四)信用证诈骗罪的认定338

(五)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338

(六)保险诈骗罪的适用问题339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340

一、法条解析340

(一)偷税罪340

(二)抗税罪341

(三)欠税人转移、隐匿财产罪341

(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罪342

(五)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343

(六)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344

(七)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344

(八)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345

(九)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普通发票罪346

(十)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347

(十一)非法出售其他发票罪347

(十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348

(一)偷税罪的实践应用349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349

(二)抗税罪的认定及处理350

(三)纳税人转移、隐匿财产罪的认定351

(四)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的认定与处理352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适用353

(六)出售发票的几种犯罪的界限353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354

一、法条解析354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354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55

(三)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356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356

(五)假冒他人专利罪357

(六)侵犯著作权罪357

(七)销售侵犯著作权复制品罪358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359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认定问题359

(八)侵犯商业秘密罪359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几个实践问题360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罪的适用361

(四)假冒他人专利罪的几个实践问题361

(五)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罪的异同362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362

一、法条解析362

(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362

(二)不实广告罪363

(三)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罪363

(四)合同诈骗罪364

(五)非法经营罪365

(六)强制交易罪365

(八)提供虚假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证明文件罪366

(七)伪造或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366

(九)擅自销售、使用未报商检的进口商品罪367

(十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368

(十)擅自出口未经商检或商检不合格的出口商品罪368

(十二)过失出具重大失实的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的证明文件罪369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370

(一)不实广告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问题370

(二)合同诈骗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区别370

(三)故意提供虚假资产评估、验资、验证、审计、会计、法律服务证明文件罪的适用371

(四)认定擅自出口未报经商检或商检不合格的出口商品罪的几个问题371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73

一、法条解析373

(一)故意杀人罪373

(二)过失杀人罪374

(三)故意伤害罪374

(四)过失重伤罪374

(五)强奸妇女罪、奸淫幼女罪375

(七)猥亵儿童罪376

(八)非法拘禁罪376

(六)猥亵、侮辱妇女罪376

(九)绑架勒索罪377

(十)拐卖妇女儿童罪377

(十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378

(十二)聚众阻碍国家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379

(十三)诬告陷害罪380

(十四)强迫他人劳动罪381

(十五)非法搜查罪381

(十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382

(十七)侮辱罪382

(十八)诽谤罪382

(十九)刑讯逼供罪383

(二十)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罪383

(二十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384

(二十二)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罪385

(二十三)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385

(二十五)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386

(二十四)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386

(二十六)妨害邮电通讯罪387

(二十七)报复陷害罪387

(二十八)打击报复履行会计、统计职责人员罪388

(二十九)破坏选举罪388

(三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389

(三十一)重婚罪390

(三十二)破坏军婚罪391

(三十三)虐待罪392

(三十四)遗弃罪393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394

(三十五)拐骗儿童罪394

(一)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及处理394

(二)认定与处理两种特殊情况的故意杀人罪396

(三)故意伤害罪的几个实践问题398

(四)强奸妇女罪的几个实践问题400

(五)两种特殊的强奸犯罪主体402

(六)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非法管制罪的区别403

(七)绑架勒索罪适用中的问题404

(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适用405

(九)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的几个实践问题406

(十)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认定与处理407

(十一)出卖子女的性质认定407

(十二)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异同408

(十三)非法搜查罪的罪与非罪409

(十四)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界限410

(十五)审理重婚罪的要点410

(十七)遗弃罪案件的审理要点411

(十六)审理虐待罪案件的要点411

(十八)拐骗儿童罪案件的审理要点412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413

一、法条解析413

(一)抢劫罪413

(二)盗窃罪414

(三)诈骗罪414

(四)抢夺罪415

(五)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415

(六)非法占有罪416

(八)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417

(七)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罪417

(九)挪用特定款物罪418

(十)敲诈勒索罪418

(十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419

(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419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420

(一)盗窃、抢夺犯罪向抢劫罪的转化420

(二)抢劫罪认定的几个实践问题420

(三)抢夺罪在认定中的几个问题421

(四)处理盗窃罪的两个疑难问题422

(五)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关系423

(六)认定敲诈勒索罪应划清的界限424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25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425

一、法条解析425

(一)妨碍公务罪425

(二)妨碍人大代表公务罪426

(三)妨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公务罪426

(四)妨碍国家安全公务罪427

(五)煽动群众抗拒法律实施罪427

(六)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428

(七)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428

(八)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429

(九)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429

(十)非法制售警服、警械、警用标志车辆牌号罪430

(十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430

(十三)非法制售间谍器材罪431

(十二)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431

(十四)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432

(十五)非法侵入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432

(十六)妨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罪433

(十七)干扰无线电通讯罪433

(十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433

(十九)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434

(二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罪434

(二十一)聚众斗殴罪435

(二十二)寻衅滋事罪435

(二十三)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436

(二十四)传授犯罪方法罪436

(二十五)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437

(二十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437

(二十七)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438

(二十八)侮辱国旗、国徽罪438

(三十)聚众淫乱罪439

(二十九)利用非法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439

(三十三)邮政工作人员延误投递罪440

(三十一)盗窃、侮辱尸体罪440

(三十二)赌博罪440

(一)审理妨害公务罪应划清的几点界限441

(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异同441

(三)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罪与诈骗罪的关系441

二、可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441

(四)计算机犯罪与刑事诉讼法442

(五)扰乱社会秩序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合秩序罪的划分442

(六)聚众斗殴罪致人死伤的性质界定442

(七)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合秩序罪的划分442

(十)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辨析443

(八)聚众淫乱罪与轮奸妇女罪的区别443

(九)组织领导黑社会罪与其他犯罪的关系443

(十一)适用携带违禁物品集会、游行示威罪的几个问题444

(十二)处理侮辱国旗国徽罪应注意的几个问题445

(十三)审理赌博案件应划清的界限445

(十四)侮辱尸体罪与侮辱罪的区别445

(一)伪证罪446

一、法条解析446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446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证罪447

(三)妨害证人作证罪447

(四)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448

(五)打击报复证人罪448

(六)妨害法庭秩序罪449

(七)窝藏包庇罪449

(八)拒绝提供间谍证据罪450

(九)窝赃、销赃罪451

(十)拒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452

(十一)妨碍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453

(十二)破坏监管秩序罪453

(十三)脱逃罪454

(十四)劫夺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455

(十五)组织越狱罪455

(一)伪证罪案件的认定456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456

(十六)暴动越(劫)狱罪456

(六)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异同457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证罪与伪证罪的异同457

(三)妨害证人作证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457

(四)打击报复证人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457

(五)妨碍法庭秩序罪的认定457

(七)窝藏罪与窝赃罪辨析458

(八)妨碍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与窝赃罪的异同458

(九)脱逃罪案件的认定458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459

一、法条解析459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459

(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境证件罪459

(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460

(四)出售出入境证件罪461

(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461

(六)偷越国(边)境罪461

(一)认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口证件罪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462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462

(七)破坏界碑界桩罪462

(五)认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应明确的两个问题463

(三)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与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区别463

(四)破坏界碑、界桩或永久性测量标志罪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辨析463

(二)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与伪造、变造证件罪的关系463

(六)认定偷越国(边)境罪应注意的问题464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464

一、法条解析464

(一)故意损毁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464

(三)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文物罪465

(四)非法倒卖文物罪465

(二)过失损毁珍贵文物罪465

(五)国家文物单位非法出售、赠送文物罪466

(六)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466

(七)抢夺、窃取国家档案罪467

(八)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档案罪468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468

(一)划清故意损毁国家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界限468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与盗窃罪的界限468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469

(三)非法向外国人出售文物的行为性质界定以及与走私罪的区别469

(四)国家文物单位的非法出售、赠送文物罪与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文物罪的异同469

(一)甲类传染病传播罪470

一、法条解析470

(二)违反传染病菌(毒)种管理规定肇事罪470

(三)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471

(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472

(四)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罪472

(五)强迫他人卖血罪472

(七)非法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473

(八)违反血液及其制品管理规定肇事罪473

(九)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474

(十)非法行医罪474

(十一)逃避动植物检疫罪475

(四)非法行医罪与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的异向476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476

(一)违反传染病(菌)种管理规定肇事罪与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的异同476

(三)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的辨析476

(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犯罪的认定476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477

一、法条解析477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477

(二)境外固体废物污染境内环境罪477

(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478

(五)非法捕杀或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479

(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479

(六)非法狩猎罪480

(七)非法占用耕地罪481

(八)非法采矿罪481

(九)以破坏性方法采矿罪482

(十)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482

(十一)盗伐林木罪483

(十二)滥伐林木罪483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异同484

(十三)非法收购盗(滥)伐的林木罪484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484

(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认定485

(三)境外固体废物污染境内环境罪的客观行为类型485

(四)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认定485

(五)非法采矿罪与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罪的区别485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486

一、法条解析486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486

(六)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辨析486

(七)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异同486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487

(三)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罪488

(四)窝藏毒品、毒赃罪489

(五)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490

(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491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492

(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苗罪492

(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493

(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494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494

(十)强迫他人吸毒罪494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495

(一)适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几个问题495

(二)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496

(五)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与包庇罪的区别497

(六)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与走私毒品罪的区别497

(三)关于制售假毒品行为的定性497

(四)非法持有毒品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497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与制造毒品罪的区别498

(八)适用强迫他人吸毒罪应注意的问题498

(九)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与贩卖毒品罪的区别498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499

一、法条解析499

(一)组织他人卖淫罪499

(二)强迫他人卖淫罪500

(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500

(四)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501

(六)嫖宿幼女罪502

(五)传播性病罪502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503

(一)组织他人卖淫罪与犯罪集团的异同503

(二)强迫他人卖淫罪与组织他人卖淫罪的区别503

(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与组织他人卖淫罪的区别及其罪与非罪的503

界限503

(六)对有关卖淫的犯罪法定刑的修改504

(七)特定行业的负责人和职工在查处卖淫、嫖娼活动中的包庇罪504

(四)介绍他人卖淫罪与组织他人卖淫罪的区别504

(五)传播性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504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505

第九节 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505

一、法条解析505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507

(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507

(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508

(五)组织淫秽表演罪509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510

(一)出版淫秽物品罪与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区别510

(二)准确界定淫秽书刊的范围510

(五)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区别511

(四)传播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区别511

(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区别511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513

一、法条解析513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513

(二)阻碍军事行动罪513

(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军事通信罪514

(四)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515

(五)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515

(六)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515

(九)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516

(七)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516

(八)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516

(十)雇用逃离部队的军人罪517

(十一)接送不合格兵员罪517

(十二)妨害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517

(十三)非法生产、买卖军服、军用标志罪517

(十四)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罪518

(十五)拒绝、逃避服役罪518

(十九)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519

(十八)窝藏逃离部队的军人罪519

(十七)战时造谣惑众罪519

(十六)谎报敌情罪519

(二十)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520

二、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520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520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与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区别520

(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区别521

(六)窝藏逃离部队的军人罪与窝藏罪的区别521

(五)妨害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与妨害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以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区别521

(四)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与临阵脱逃罪的区别521

(一)贪污罪523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523

一、法条解析523

(二)挪用公款罪524

(三)受贿罪526

(四)行贿罪527

(五)介绍贿赂罪529

(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29

(七)隐瞒不报境外存款罪530

(八)私分国有资产罪530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531

(一)关于认定贪污罪中应注意的问题531

(二)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532

(三)行贿行为罪与非罪的区分标准532

(四)正确处理介绍贿赂罪的未遂533

(五)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注意的问题533

(六)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533

一、法条解析535

(一)玩忽职守罪535

第九章渎职罪535

(二)泄露国家秘密罪537

(三)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539

(四)司法工作人员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罪540

(五)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542

(六)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罪543

(七)非法批准、登记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证券发行、上市罪545

(八)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罪547

(九)税务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548

(十)签订、履行合同玩忽职守罪550

(十一)非法许可采伐林木罪551

(十二)环保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552

(十三)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553

(十四)土地管理人员徇私舞弊罪555

(十五)海关人员放纵走私罪555

(十六)商检工作人员伪造商检结果罪与商检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556

(十七)伪造动植物检疫结果罪558

(十八)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追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职责罪559

(十九)为偷越国(边)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罪、非法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561

(二十)拒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562

(二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564

(二十二)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罪565

(二十三)珍贵文物管理人员玩忽职守罪566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567

(一)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567

(二)玩忽职守罪的几种形态及其区别568

(四)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几种方式的界限569

(三)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569

(五)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罪和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罪的区别570

(六)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征、少征应征税罪与偷税罪、抗税罪、欠税人转移隐匿财产罪的比较572

(七)非法许可采伐林木罪与盗伐、滥伐林木罪的界限573

(八)重大环境污染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异同574

(九)伪造商检结果罪、伪造动植物检疫结果罪、伪证罪、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中易混淆的问题575

(十)包庇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人员罪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认定576

(十一)为偷越国(边)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罪、非法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与非法越境罪的区别577

(十二)邮政人员玩忽职守罪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划分578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579

一、法条解析579

(一)军人违反职责罪579

(二)违抗作战命令罪580

(三)隐瞒、谎报军情、拒传假传军令罪580

(四)自动投降敌人罪581

(六)擅离职守、玩忽职守罪582

(五)临阵脱逃罪582

(八)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583

(七)阻碍执行职务罪583

(九)作战消极罪584

(十)拒不救援罪584

(十一)叛逃罪585

(十二)非法窃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585

(十三)泄露国家军事秘密罪586

(十五)战时自伤罪587

(十四)战时造谣惑众罪587

(十六)逃离部队罪588

(十七)武器装备肇事罪588

(十八)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589

(十九)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军用物资罪590

(二十)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590

(二十二)遗失武器装备罪591

(二十三)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591

(二十一)遗弃武器装备罪591

(二十四)虐待部属罪592

(二十五)遗弃伤病员罪592

(二十六)拒不救治伤病员罪593

(二十七)残害、掠夺无辜居民罪593

(二十八)私放俘虏罪594

(二十九)虐待俘虏罪594

二、司法实践及其应注意的问题594

(一)违抗作战命令罪的罪与非罪问题594

(四)阻碍执行职务罪案件的审理要点595

(三)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罪案件的审理要点595

(二)临阵脱逃罪案件的审理要点595

(五)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界限596

(六)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与泄露国家军事秘密罪的界限596

(七)战时自伤身体罪案件的审理要点596

(八)武器装备肇事罪案件的审理要点597

(九)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罪案件的审理要点598

(十)虐待部属罪案件的审理要点598

(十一)遗弃伤病军人罪案件的审理要点598

(十二)认定残害或掠夺无辜居民罪应区分的界限599

(十三)虐待俘虏罪案件的审理要点599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87年8月27日)603

总则部分603

附 录603

一、刑法的适用范围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1990年10月30日)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9月10日)608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决议(1979年11月29日)60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1988年3月14日)609

国务院关于提请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的议案(1987年6月6日)60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我国加入《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节录)(1980年11月3日)610

二、犯罪61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严厉打击劳改犯和劳教人员在改造期问犯罪活动的通知(1983年8月28日)61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看守所在押人犯于羁押期间进行犯罪活动的通知(1983年9月5日)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在逮捕前被“隔离审查”的日期可否折抵刑期的复函(1979年4月27日)613

最高入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一)(节录)(1983年9月20日)6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三)(节录)(1985年8月21日)61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节录)(1984年1月9日)6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年5月2日)6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五岁的未成年人过失致人重伤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批复(1990年6月4日)6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关于颂发《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通知(1989年7月11日)6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应当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2年5月18日)6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批复(1978年8月4日)6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1993年9月24日)62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利用摘除节育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的联合通知(1983年12月10日)621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如何理解和执行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节录)62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破坏计划生育犯罪活动的通知(1993年11月12日)6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的犯罪活动的通知(1991年7月26日)6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犯罪活动的通知(1993年1月13日)62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坚决取缔“牢头狱霸”维护看守所秩序的通知(1988年4月16日)624

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事,执行政策深入开展除“六害”斗争的通知(1990年5月7日)62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人犯罪检察工作的通知(1994年3月17日)62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汽车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购销盗窃、走私汽车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1991年10月5日)6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1983年9月14日)628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1980年7月5日)629

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63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怎样认定和处理流氓集团的意见》的通知(1984年5月26日)631

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办理流窜犯罪案件中一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89年12月13日)63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共同犯罪案件中对检察院没有起诉法院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人应如何处理问题的联合批复(1981年7月21日)63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如何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1982年4月5日)6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流窜盗窃犯屡拘屡逃其屡次被拘留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1964年12月17日)6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外有期徒刑二十年的罪犯重新犯罪的处理问题的批复(1963年5月17日)6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外候审期问可否折抵刑期的批复(1978年11月17日)6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留场(厂)就业人员重新犯事后在劳改机关禁闭审查日期应否折抵刑期的批复(1979年9月24日)6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后其取务和待遇问题的复函(1965年6月11日)63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联合通知(1979年10月10日)63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问题的批复(1979年11月23日)63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7年7月9日)6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徒缓刑的入在缓刑期间应否降职降薪和开除工会会籍问题的复函(1957年1月28日)64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的羁押时间已经超过徒刑期限的不再发生宣告缓刑问题的复函(1957年7月1日)64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留场人员表现良好可否缩短剥夺政治权利期限问题的复函(1956年11月16日)640

三、刑罚64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改犯外逃时间的刑期计算和办理法律手续问题的通知(1962年11月26日)6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减免问题的复函(1959年6月4日)6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训诫问题的批复(1964年1月18日)6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改犯减刑后又改判应如何确定执行刑期问题的批复(1964年2月20日)642

司法部关于对罪犯依法减刑或假释所作的裁定可不交代上诉权利的批复(1980年2月21日)6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教养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1981年7月6日)643

劳动人事部关干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人员的退体待遇问题的答复(1983年3月9日)64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判“死刑”案件的几点意见(节录)(1983年9月14日)6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1984年12月18日)6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缓刑考验期内表现好的罪犯可否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的批复(1985年5月9日)6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关扣留走私罪嫌疑人的时间可否折抵刑期的批复(1988年2月9日)6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减刑时应将判决前羁押的日期折抵为已执行的刑期的批复(1985年11月14日)645

最高人民榆察院关于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不能担任国营或集体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批复(1986年8月23日)6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无期徒刑犯减刑后原审法院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予以改判,原减刑裁定应否撤销问题的批复(1989年1月3日)6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服刑中的罪犯减刑假释的几点注意事项的通知(1988年2月28日)64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关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能否外出经商等问题的通知(1986年11月8日)6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刑满释放日期的批复(1990年9月27日)6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1989年2月14日)6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1年10月10日)6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种漏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1993年4月16日)6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重新犯罪的被告人是否适用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1994年5月16日)652

四、赃款赃物的处理65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65年12月1日)653

财政部关于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上缴国库问题的复函(1981年11月9日)654

财政部关于追回赃款赃物的财务处理办法(1982年7月19日)655

财政部制发《关于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1982年8月9日)655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1980年11月22日)656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用国库券抵缴赃款、罚款、补税和抵还职工借欠公款的规定(1983年5月10日)657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没收储蓄存款缴库和公证处查询存款问题几点补充规定(1983年7月4日)658

财政部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1日)658

公安部关于收管处理淫秽物品的通知(1983年12月23日)661

财政部关于追回保险公司被骗保险赂款处理问题的复函(1985年7月15日)662

最高人民法院转发财政部(86)财预字第40号、第42号两个文件的通知(1986年3月16日)662

财政部关于执法机关依法没收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无偿交由专管机关处理的通知(1987年4月1日)66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应如何处理的批复(1987年8月26日)664

公安部关于为赌博提供的交通工具能否予以没收的批复(1989年9月16日)66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受理后被告人死亡的经济犯罪案件赃款赃物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90年6月12日)664

国务院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1992年8月30日)66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关于统一赃物估价工作的通知(1994年4月22日)666

五、自首与累犯66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劳改犯、劳教人员犯罪案件中执行有关法律的几个问题的答复(1984年3月3日)66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的解答》的通知(1984年4月16 日)66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处理反盗窃斗争中自首案犯的通知(1986年9月13日)669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6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反攻倒算”案件的答复(1991年7月12日)67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的通知(1993年3月27日)67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处理反动会道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1985年9月5日)672

打击反动会道门,消除封建迷信——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986年6月25日答《中国法制报》记者问673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67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围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1993年10月11日)6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1月6日)677

公安部关于印发爆炸物品名称的通知(1984年2月13 日)68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1987年8月12日)68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1986年12月9 日)685

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1988年7月4日)6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6年12月16日)688

最高人民检察院、劳动人事部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的几项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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